加入日期: | 2020.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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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06 |
招标业主: | 北京市朝阳区现代教育技术信息网络中心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锐雅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的委托,对****年***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建设 第*包 项目监理(二次)进行国内公开采购。 一、项目内容 *. 项目名称:****年***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建设 第*包 项目监理(二次) *. 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立项表编 |
关键词: | 监理 教育 平台 |
北京锐雅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现代教育技术信息网络中心的委托,对2020年朝阳区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建设 第3包 项目监理(二次)进行国内公开采购。
一、项目内容
1. 项目名称:2020年朝阳区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建设 第3包 项目监理(二次)
2. 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 立项表编号:CYCG_20_0145
4. 标段划分:/
5.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6.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壹拾叁万肆仟玖佰元整(¥134,900.00)。
超过财政预算金额的将做废标处理。
7. 采购内容:本项目的主要工作是为朝阳区考点试卷流转系统建设、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保密室建设、朝阳区试卷跟踪系统建设、远程电子巡查系统运维服务及标准化考点考务专网建设、系统完善等工作。本次监理采购的内容为对上述工程项目所进行的全过程监理,主要包括质量控制、阶段性及过程控制、成本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8. 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成交供应商接到甲方开工令后直至所监理项目全部审计完成为止。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
2.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丙级(含)以上资质;
3. 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查询记录显示有行贿犯罪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报名及开标期间,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相关记录,如不满足公告要求,采购人将拒绝供应商报名或响应文件);
4.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报名及开标期间,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相关记录,如不满足公告要求,采购人将拒绝供应商报名或响应文件);
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采购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采购文件现场领购或者邮寄,售后不退。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0年4月10日至 2020年4月16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兴隆西街2号美博汇6层655室。
五、采购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5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时间为:北京市朝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层(朝阳区北花园中路6号院1号楼)(具体标室以交易中心大屏显示信息为准)。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予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潜在供应商将以下要求报名所需资料盖章后(以下简称报名资料)以PDF格式发送至ruiya7187@163.com邮箱,且在邮件内容需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法定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采购报名邮件信息后将以邮件形式确认回复,潜在供应商需及时査看邮件确认信息,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后将报名资料纸质件以快递形式寄到采购代理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兴隆西街2号美博汇6层655室刘工收联系电话13611033375)。若潜在供应商因特殊原因无法以电子邮件***
1. 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三证合一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委托代理人本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及响应文件领取)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携带法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被授权人在本公司连续近三个月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资料都需准备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潜在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复印件留存代理机构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公告发布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朝阳区)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朝阳区分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