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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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项目编号: ZC***************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开标时间: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项目编号: | ZC130800202000403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 2020-04-16 17:00:00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0-04-22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0-04-22 09: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0-04-22 09:30:00 | ||||
正式公告 |
平泉市2020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安全饮水项目(A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1 、采购条件
项目名称:平泉市2020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安全饮水项目(A包)
采购人名称:平泉市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承德英佳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采购金额:玖拾万零陆仟陆佰捌拾肆元玖角柒分(¥:906684.97元)
采购内容:在党坝镇大块地村、北五十家子镇单营子村、北五十家子镇南梁村(4组、9组、13组)、北五十家子镇头道营子村、杨树岭镇东王杖子村、茅兰沟镇雹神庙村、南五十家子镇西南山社区、王土房乡王土房社区村建设安全饮水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实施地点:平泉市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工 期 :签订合同后至20 20 年 06 月3 0 日
简要技术要求:合格(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 1、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的规定;
3. 2、供应商需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17年以来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经历,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为准;
3.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4、技术负责人***
3. 5、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
3. 6、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可于 2020 年 04 月 10 日至 20 20 年 04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01.75.247.253/cdggfwpt-home-web/),凭企业数字证书( USBKEY )登录【投标用户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磋商文件售价:0元。
5、 磋商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 20 20 年 04 月 22 日0 9 时 30 分 (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无效)。投标人必须使用基本帐户通过银行或网银转账方式,转账至下述保证金专用帐户,不接受一般账户及现金存入。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万伍仟元整,小写:150 00 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以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企业基本开户行账户汇出,在投标截止前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平泉支行
帐 号:13001687408050505578- 0550
保证金收据开具地点:平泉市行政审批局 502 室
退保证金联系电话***
★备注: 投标人在汇款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和汇款事由(递交投标保证金),对未注明项目名称和汇款事由而造成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供应商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供应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供应商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性,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6. 磋商文件答疑
6.1 时间要求
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 20 20 年 0 4 月 17 日17时0 0 分。
采购人解答截止时间: 20 20 年 0 4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6.2 供应商在获得磋商文件后,若对文件内容存在不解 、疑问均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内,
进入“在线提疑”模块进行提问,所提问题只能涉及本磋商文件内容,且不得透露投
标人基本信息。
7. 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同开标时间 ) : 20 20 年 04 月 22 日0 9 时 30 分开标地点: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7.2 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时,供应商企业使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交易系统 点击【投标】-【递交投标文件】菜单,选择要投标的标段,点击“递交投标文件”按钮上传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并点击“确认并签名”按钮完成递交响应文件操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