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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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28 |
招标代理: |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浙江省 |
关键词: | 规划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规定,现就海曙区高桥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2020NBHSWT027(XDZB-2020-YZ-006)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及简要需求:
子包 |
采购内容 |
规划范围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 |
海曙区高桥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
规划范围为高桥镇行政管辖区内全部土地,总面积约53平方公里 |
150万元 |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以下投标人资格条件,且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记录。
(二)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2、单位负责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0年04月08日至2020年04月15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2、供应商注册: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
3、采购文件的获取:供应商注册后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获取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其他潜在供应商如要下载采购文件,可以于公告下方下载,但不认定为采购文件获取的有效方式。
七、公告期限:自2020年04月08日起至2020年04月15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0年04月28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04月28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开标[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十、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政采云(www.zcygov.cn)”上成功注册,否则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2、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2.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0年04月27日(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703室;
拟在 2020年04月27日之后,2020年04月28日14: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
收件人:叶先生 联系方式***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2.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供应商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
3、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同时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与开标过程。
4、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微信号。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传真:***
5、本项目评审过程各工作人员及评委各成员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各评委各成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6、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7、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8、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2、3、4、5、6、7条内容废止。
9、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十一、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www.nbzfcg.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aishu.bidding.gov.cn)。
十二、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4- 88447497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海曙区高桥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项目招标文件定稿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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