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08 |
---|---|
地 区: | 阜康市 |
内 容: | 报价截止日期:****-**-** **:** 申请单位:**电厂 单据编号:**电厂(煤询)-****-**-*** 申请人:马杰 签发人: 申请日期:****-**-** 交货时间:****-**-**至****-**-** 煤种:其他其他 采购数量(万吨):* 运输方式:汽车 交货地点:**电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1500(kcal/kg) | 全水分Mt≤:12(%) | 收到基挥发分 Var:至(%) |
收到基灰分 Aar≤: (%) | 收到基全硫 St,ar≤: (%) |
空干基灰分 Aad≤:(%) | 空干基全硫 St,ad≤:1.2(%) | 空干基挥发分 Vad:至(%) |
干基高位发热量Qgr,d≥:(Kcal/kg) | 干基全硫 St,d≤:(%) |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至 (%) |
粒度≤:30(mm) | 灰熔点ST≥:(℃) | 哈氏可磨系数≥:(HGI) |
备注: |
考核条款:1.煤矸石热值以1500 kcal/kg为基准,每高100 kcal/kg,加款3元/吨,热值每低100 kcal/kg,扣款5元/吨,结算采用加权平均。化验数据以阜康电厂日化验结果为准。热值低于700 kcal/kg(包含700kcal/kg)不予结算(备注:5日内对此项有异议,可向指定第三方检验机构对留样复检,偏差范围在+100 kcal/kg内,按我厂化验结果为准,超时不予复样),对于煤质肉眼看较差,水分严重超标,有权当即退回,不予采样。2.日化验粒度大于30mm,比例为1%-10%以内,质量稳定不考核;比例为10%-20%以内,考核2元/吨;比例为20%-30%以内,考核3元/吨;比例为30%-40%以内,考核5元/吨;比例大于40%,该批煤款按合同半价结算。化验数据以阜康电厂日化验结果为准。不允许驾驶员采样,甲乙双方见证取样。3.煤矸石按热值1500 kcal/kg为基准,对应含硫量考核基准为1%(干基全硫),以煤含硫量1%为考核基准,每高0.1%扣款3元/吨。结算以日化验结果为准,不进行加权平均,化验数据以阜康电厂日化验结果为准。4.全水份<12%,目测水分较大,进行扣吨处理,直至拒收。5.电厂按照需求下达周供应总量,周平均供应总量未完成计划量的进行考核。考核标准为:实际供应量少于计划量10%以内不考核;实际供应量少于计划量10%以上部分,每少1吨扣款5元/吨,按周平均计算,特殊节假日未按计划量保供将加倍考核。因电厂原因未达到计划量的将不予考核。未按计划量要求完成供应量,或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电厂安全生产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选单位负责全部赔偿,阜康电厂有权终止合同。 其他要求:中选单位5日内向阜康电厂缴纳履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缴纳标准为:共15万元,其中履约保证金10万元,安全保证金5万元。本次竞价需提前支付竞价保证金10万元(未中选可退回,中选单位转为履约保证金,不交保证金视为竞价无效,交至阜康电厂财务部)。提供与矿点签订的供应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