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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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23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招标代理: | 详见公告正文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附件*公告附件—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doc附件*磋商公告.doc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医务室技术**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医务室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GY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医务室技术合作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医务室技术合作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GYC2020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医务室技术合作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对税务总局干部提供医疗保健服务;承担医务室日常诊疗服务;专家定期坐诊服务;门诊前移,部分检查可在医务室预约缴费。建立住院绿色通道等。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具有组织实施医疗技术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磋商。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备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纳入北京市医保支付范围。(二)相关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3.48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4月23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4月07日 09:00 至 2020年04月15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线上(电子邮箱***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潜在供应商下载本公告附件《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在上述获取磋商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swzjcgyc@163.com。经审核无误后,税务总局通过电子邮件***
磋商文件售价: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4月23日 09:00 至 2020年04月23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 金税三期数据中心768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4月23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 金税三期数据中心768 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
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