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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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15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省***峡河乡公务用车的采购二次公告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受 ***峡河乡政府委托,对公务用车采购(项目编号: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 ***峡河乡公务用车采购 |
关键词: | 公务用车 公务 用车 |
抚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受 抚顺县峡河乡政府委托,对 公务用车采购(项目编号: 202000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1 |
抚顺县峡河乡公务用车采购 |
1 |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120000.00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金额:120000.00人民币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允许/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4月8日10:00至2020年4月15日14:00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抚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01室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时间:因疫情影响,应有关部门要求,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会议地点:抚顺县政府会议室。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15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辽宁省抚顺县峡河乡人民政府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县峡河乡
项目联系人: 马明宇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抚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20-3号
项目联系人: 常江 联系电话***
传 真:57599868 邮箱地址: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抚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