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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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27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局墙体亮化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省公共**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编号:饶购****F********* 采购代理编号:JXMTZFCG【****】*** 项 目 名 称:* |
德兴市公安局墙体亮化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4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饶购2020F000314847
采购代理编号:JXMTZFCG【2020】019
项 目 名 称:德兴市公安局墙体亮化工程
预 算 金 额:1807696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德兴市公安局墙体亮化工程 |
详见第五章 |
一项 |
1807696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住建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下列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的截图。
时间:2020年4月7日至 2020年4月1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020年4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德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德兴市公安局
(2)地 址:德兴市铜都大道武安路
(3)联系人***
(4)电 话:0793-7512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江西明台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 址:上饶市万达广场五桂座3801-3802
(3)联系人***
(5)电 话:15350030008
(6)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