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联创聚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绥中县西甸子镇人民政府 委托,对
绥中县西甸子镇设施农业小区工程
(项目编号:LCJXJZXCS-202004) 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进行
竞争性磋商 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一、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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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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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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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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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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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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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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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西甸子镇设施农业小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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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 、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3 、执行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4 、执行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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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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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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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大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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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01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1,999,865.31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1,999,865.31 元 。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信誉要求:近三年内信誉良好,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及以上资格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 取时间:
2020 年
4 月
7 日8:30时起至
2020 年
4 月
13 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联创聚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辽宁省绥中县公园小区5号楼 5-24号门市 )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4、资质证书副本; 5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装订成册。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 磋商 会议时间:
2020 年
4 月
23 日
9:30 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 磋商 会议 地 点: 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4楼开标室。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0 年
4 月
7 日 至
2020 年
4 月
13 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绥中县西甸子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
联系人:晋相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联创聚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项目联系人:王婵 联系电话***
开户行:绥中长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联创聚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001112955800000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