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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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14 |
地 区: | 盐城市 |
内 容: | **宏远财会服务有限公司受***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决定就远程视频提审、庭审、会议系统采购项目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人民检察院远程视频提审、庭审、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YCG(D)-******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 |
射阳宏远财会服务有限公司受射阳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决定就远程视频提审、庭审、会议系统采购项目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射阳县人民检察院远程视频提审、庭审、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YCG(D)-202041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谈判采购简要说明:
(1)、远程提审系统:系统满足最高检“三远一网”建设要求,集高清音视频互通、全画面合成、同步录音录像、光盘刻录、远程指挥等技术于一体的全高清,全数字化的远程提审系统。系统能够实现省、市、县院提审室到看守所之间的远程提审,整个提审过程可全程录音录像,并能与电子笔录同步关联,支持提审笔录模板导入、笔录编辑、笔录校对、打印输出、手写/指纹签名等功能。符合远程提审流程,具备预约排期、录音录像、刻录管理、电子笔录、证据展示、远程指挥、文件传输、搜索查询、统计分析等多种功能,对于看守所一侧的提审设备要能够进行远程智能化管控,实现提审系统的统一开关控制管理。
(2)、远程庭审系统:系统暂时采用现有“互联网开庭” 程序实现,利用移动终端投屏技术,实现音视频通话。
(3)、远程会议系统:系统更换替代现有设备,实现高清音视频互通,建成后能够实现检察机关会议系统的互联互通。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检察院一侧远程提审配置(一间提审室) |
|||
1 |
远程提审终端 |
台 |
1 |
2 |
数字同步刻录机 |
台 |
1 |
3 |
实物展台 |
台 |
自备 |
4 |
打印机 |
台 |
1 |
5 |
笔记本电脑 |
台 |
自备 |
6 |
配套辅材(八口交换机,各类线材等) |
项 |
1 |
看守所一侧远程提审配置(一间提审室) |
|||
1 |
远程提审终端 |
台 |
1 |
2 |
智能中控主机 |
台 |
1 |
3 |
温湿度显示屏 |
个 |
1 |
4 |
打印机 |
台 |
1 |
5 |
配套辅材(八口交换机,各类线材等) |
项 |
1 |
检察院一侧远程庭审配置(一间庭审室) |
|||
1 |
显示终端 |
台 |
1 |
2 |
智慧屏终端 |
台 |
1 |
3 |
电视移动支架 |
台 |
1 |
4 |
笔记本电脑 |
台 |
自备 |
5 |
投屏平板终端 |
台 |
1 |
6 |
配套辅材(各类线材等) |
项 |
1 |
检察院一侧远程视频会议配置 |
|||
1 |
视频会议终端 |
台 |
1 |
2 |
前排超高清视频会议摄像机 |
台 |
1 |
3 |
配套辅材(各类线材等) |
项 |
1 |
2、招标范围包括:以上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的相应规定为准。
3、履约时间:签订中标合同后20日内通过验收。
4、履约地点:射阳县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
5、项目预算:42.7万元(最高限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三、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其他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仅允许使用其自身的资质、资格、业绩及独立名义投标。
2、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谈判;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五、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4月8日下午18:00时。
2、谈判文件出售地点:
本项目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传真报名等其它方式。
3、谈判文件出售方式:
投标人须在本谈判文件出售时间内,将①《投标报名函》(格式见附件);②资格审查相关资料(以上均应使用扫描、或截图);③谈判文件制作费;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公司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4、谈判文件售价:谈判文件制作费500元(售后不退,除项目终止采购外);收款帐户为:开户名:射阳宏远财会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县支行,账号:32001737436052512853。
5、其他有关事项:请报名供应商及时查看电子邮箱***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4月14日上午8:30时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4月14日上午9:00时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县城人民西路100号射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4、响应文件接收人:射阳宏远财会服务有限公司
七、谈判有关信息:
谈判时间:2020年4月14日上午9:00时
谈判地点: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县城人民西路100号射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八、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九、本次谈判采购投标保证金:0.8万元;
收款帐户为:
开户名:射阳宏远财会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县支行
账号:32001737436052512853。
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单位公司账户汇出(以网上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须在项目开标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帐为准),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截止时,投标人资质材料原件必须带到开标现场,若投标文件正本中资质材料采用彩色复印件或电子投标文件中资质材料为彩色扫描件的,则不需要带到开标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投标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含电子版投标文件)需要核对原件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则视同没有提供原件,逾时不予接收。提供虚假材料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交监管部门处理。
2、未购买标书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射阳政务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务若存在变动和修改,敬请继续关注“射阳政务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十二、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射阳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
联系人: 郭继龙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射阳宏远财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红芹 电 话:13851150809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224300
射阳县人民检察院
射阳宏远财会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