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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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23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Y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已由**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以长汽开管发字【****】*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 |
关键词: | 汽车 监理 小区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以长汽开管发字【2020】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监理。
2.2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35街区、36街区、39街区、40街区、41街区、47街区、48街区、49街区、50A街区、51街区、垂杨小区、大众高层。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10.84万平方米。排水管道疏通,小区内设施更新、维修,楼道粉刷,增设无障碍设施,施划停车位等。
2.4监理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相对应。
2.6计划工期: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11月30日。
2.7监理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6年-2018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8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养老保险。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等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10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文件获取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及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11(1)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日至 2020年4月9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7栋12楼招投标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获取招标文件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国家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23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4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0431-81808102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设过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
邮编:13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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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