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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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沈抚新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服务的采购公告 ***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省沈抚新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局委托,对沈抚新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H**-******-*****)在中华人民**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 |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01 | 沈抚新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服务 | 沈抚新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服务一包:住宅类建筑(含2层及以下商业网点的建筑物和连接的地下汽车库)。 采购限价: 一包:1.1元/平方米(按验收项目的建筑面积计算); 服务期限及质量 1.服务期限:签定合同后两年。 2.服务地点:沈抚新区。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及部委规章。 4.付款方式:供应商完成项目现场验收,并出具的消防验收技术审查意见后,按验收项目服务费的70%结算,项目验收合格后结算剩余30%; 5.付款时间:分别在服务期满6、12、18、24个月后,按完成的项目统一结算支付服务费。 四、服务流程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审批工作由沈抚新区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受理,工作人员受理消防验收项目后,将项目有关材料移交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首先对材料、图纸进行审查;选派相应专业技术人员根据项目图纸进行现场检查、测量、测试等工作;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审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提出消防验收技术审查意见并签字;将出具的消防验收技术审查意见和项目有关材料移交大厅工作人员。 五、服务要求 1.每个消防验收项目企业单位选派不少于2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社会团体单位选派不少于2名具有公安部任命的公安消防支队高级工程师的人员,选派人员应具备在公安消防机构从事消防验收或建审工作经历;选派人员须熟悉掌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2016,并按该规则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内容进行验收。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消防验收技术与操作技能性工作,并签署消防验收技术审查意见,负终身责任。 2.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及部委规章,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等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章执行。 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应按照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综合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内容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 3.2 审查资料包括: a)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b)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以及相关隐蔽工程施工和验收资料; c)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证明文件; d)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 e)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f)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g)施工、工程监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h)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文件,特殊消防设计文件专家评审意见,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和消防设计变更情况。 3.3 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内容包括: a)对建筑防(灭)火设施的外观进行现场抽样查看; b)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测量; c)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抽查测试; d)对消防产品进行抽查,核对其市场准入证明文件; e)对其他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进行抽查、测试。 4.验收评定 4.1 一般原则 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应按照先子项评定、后单项评定的程序进行。 4.2 单项验收检查内容包括: a)建筑类别与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 b)建筑保温及外墙装饰防火; c)建筑内部装修防火; d)防火分隔、防烟分隔、防爆; e)安全疏散、消防电梯; f)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g)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h)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防火; i)消防电气; j)建筑灭火器; k)其他灭火设施; L)根据项目情况需要的其他内容。 5.响应时间:中标单位接到项目验收通知后24小到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沈抚新区区域内)。 6.中标单位在本包范围内如有已参建验收的项目(如:参与消防工程建设、消防设施检测等),该项目消防验收服务将通过协商方式转让给其他两包中标单位其中一家实施验收服务。 7.中标单位实施消防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如出现火灾事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8.如国家、省及沈抚新区出台相应政策,按相应政策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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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 沈抚新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服务 | 沈抚新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服务二包主要服务范围:公共类建筑(含除一包外的住宅类建筑) 采购限价:二包:1.1元/平方米(按验收项目的建筑面积计算。 服务期限及质量 1.服务期限:签定合同后两年。 2.服务地点:沈抚新区。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及部委规章。 4.付款方式:供应商完成项目现场验收,并出具的消防验收技术审查意见后,按验收项目服务费的70%结算,项目验收合格后结算剩余30%; 5.付款时间:分别在服务期满6、12、18、24个月后,按完成的项目统一结算支付服务费。 服务流程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审批工作由沈抚新区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受理,工作人员受理消防验收项目后,将项目有关材料移交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首先对材料、图纸进行审查;选派相应专业技术人员根据项目图纸进行现场检查、测量、测试等工作;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审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提出消防验收技术审查意见并签字;将出具的消防验收技术审查意见和项目有关材料移交大厅工作人员。 服务要求 1.每个消防验收项目企业单位选派不少于2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社会团体单位选派不少于2名具有公安部任命的公安消防支队高级工程师的人员,选派人员应具备在公安消防机构从事消防验收或建审工作经历;选派人员须熟悉掌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2016,并按该规则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内容进行验收。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消防验收技术与操作技能性工作,并签署消防验收技术审查意见,负终身责任。 2.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及部委规章,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等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章执行。 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应按照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综合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内容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 3.2 审查资料包括: a)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b)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以及相关隐蔽工程施工和验收资料; c)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证明文件; d)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 e)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f)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g)施工、工程监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h)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文件,特殊消防设计文件专家评审意见,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和消防设计变更情况。 3.3 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内容包括: a)对建筑防(灭)火设施的外观进行现场抽样查看; b)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测量; c)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抽查测试; d)对消防产品进行抽查,核对其市场准入证明文件; e)对其他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进行抽查、测试。 4.验收评定 4.1 一般原则 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应按照先子项评定、后单项评定的程序进行。 4.2 单项验收检查内容包括: a)建筑类别与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 b)建筑保温及外墙装饰防火; c)建筑内部装修防火; d)防火分隔、防烟分隔、防爆; e)安全疏散、消防电梯; f)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g)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h)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防火; i)消防电气; j)建筑灭火器; k)其他灭火设施; L)根据项目情况需要的其他内容。 5.响应时间:中标单位接到项目验收通知后24小到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沈抚新区区域内)。 6.中标单位在本包范围内如有已参建验收的项目(如:参与消防工程建设、消防设施检测等),该项目消防验收服务将通过协商方式转让给其他两包中标单位其中一家实施验收服务。 7.中标单位实施消防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如出现火灾事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8.如国家、省及沈抚新区出台相应政策,按相应政策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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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 沈抚新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服务 | 沈抚新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服务三包主要报备范围: 工业类建筑: 1.火灾危险性甲、乙类项目。 2.加油站、加气站、加油和加气联合站。 3.除上述1、2类别的其它项目。 采购限价 : 三包:优惠率100%(将工业类建筑分3种类别,按整体优惠率形式报价,例97%:1.火灾危险性甲、乙类项目,按验收项目总投资的2‰计算。2.加油站、加气站、加油和加气联合站,按加油站:1级站7000元,2级站、3级站5000元;加气站、加油和加气联合站:1级站20000元,2级站12000元,3级站10000元。3.除上述1、2类别的其它项目,按验收项目的建筑面积1.1元/平方米计算)。 注:消防验收技术服务费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取。 服务期限及质量 1.服务期限:签定合同后两年。 2.服务地点:沈抚新区。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及部委规章。 4.付款方式:供应商完成项目现场验收,并出具的消防验收技术审查意见后,按验收项目服务费的70%结算,项目验收合格后结算剩余30%; 5.付款时间:分别在服务期满6、12、18、24个月后,按完成的项目统一结算支付服务费。 服务流程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审批工作由沈抚新区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受理,工作人员受理消防验收项目后,将项目有关材料移交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首先对材料、图纸进行审查;选派相应专业技术人员根据项目图纸进行现场检查、测量、测试等工作;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审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提出消防验收技术审查意见并签字;将出具的消防验收技术审查意见和项目有关材料移交大厅工作人员。 服务要求 1.每个消防验收项目企业单位选派不少于2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社会团体单位选派不少于2名具有公安部任命的公安消防支队高级工程师的人员,选派人员应具备在公安消防机构从事消防验收或建审工作经历;选派人员须熟悉掌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2016,并按该规则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内容进行验收。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消防验收技术与操作技能性工作,并签署消防验收技术审查意见,负终身责任。 2.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及部委规章,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等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章执行。 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应按照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综合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内容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 3.2 审查资料包括: a)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b)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以及相关隐蔽工程施工和验收资料; c)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证明文件; d)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 e)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f)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g)施工、工程监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h)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文件,特殊消防设计文件专家评审意见,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和消防设计变更情况。 3.3 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内容包括: a)对建筑防(灭)火设施的外观进行现场抽样查看; b)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测量; c)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抽查测试; d)对消防产品进行抽查,核对其市场准入证明文件; e)对其他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进行抽查、测试。 4.验收评定 4.1 一般原则 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应按照先子项评定、后单项评定的程序进行。 4.2 单项验收检查内容包括: a)建筑类别与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 b)建筑保温及外墙装饰防火; c)建筑内部装修防火; d)防火分隔、防烟分隔、防爆; e)安全疏散、消防电梯; f)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g)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h)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防火; i)消防电气; j)建筑灭火器; k)其他灭火设施; L)根据项目情况需要的其他内容。 5.响应时间:中标单位接到项目验收通知后24小到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沈抚新区区域内)。 6.中标单位在本包范围内如有已参建验收的项目(如:参与消防工程建设、消防设施检测等),该项目消防验收服务将通过协商方式转让给其他两包中标单位其中一家实施验收服务。 7.中标单位实施消防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如出现火灾事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8.如国家、省及沈抚新区出台相应政策,按相应政策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