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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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23 |
招标业主: | 哈尔滨市平房区园林绿化工程队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附件************年绿化养护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获取文件登记表(*).doc ****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年绿化养护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平房区园林绿化工程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哈尔滨市平房区2020年绿化养护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平房区2020年绿化养护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DYZB(F)-公-2020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平房区园林绿化工程队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条件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平房区园林绿化工程队的委托,对哈尔滨市平房区2020年绿化养护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平房区2020年绿化养护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
2.2项目编号:DYZB(F)-公-2020007;
2.3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2.4服务内容:入围2家单位为哈尔滨市平房区2020年绿化养护提供零星绿化服务、随时补植街路绿植、更换死树和死篱、随时补植绿篱等工作(具体采购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工程量按照实际发生量计算);
2.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止;
2.7服务地点:平房区建成区部分街路和公共绿地;
2.8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需包含“园林绿化”等相关字样);
3.3 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拟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须具备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至少6个月(2019年9月-2020年2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同时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查询密码等,供查询核实;
3.4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同时在多地进行园林绿化养护的施工能力;
3.5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6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7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
3.8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人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政府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质疑及投诉等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名义进行上述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3.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1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4.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04月02日08时30分至2020年04月09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下同)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在公告下方附件中自行下载)、文件费汇款凭证两项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dongyuzhaobiao@163.com),以获取招标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4.2 公告期限:2020年04月02日至2020年04月09日;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4.3.1 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只接受银行汇款;
4.3.2 汇款信息:
户名: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账号:410100172463138
行号:313261066664
4.3.3 汇款期限:2020年04月02日08时30分至2020年04月09日16时30分(以银行实时进账单为准);
4.3.4 汇款时须备注“项目编号+文件费”;
4.4 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与投标;
4.5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为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6号),特殊时期,应政府统一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以邮件传递为准,投标人缴纳文件费成功后,留下正确的邮箱地址即可,无需到现场提交相关申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09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6号)1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招标网(http:///)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7、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平房区园林绿化工程队
采购人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15009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需包含“园林绿化”等相关字样);3.3 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拟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须具备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至少6个月(2019年9月-2020年2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同时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查询密码等,供查询核实;3.4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同时在多地进行园林绿化养护的施工能力;3.5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3.6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3.7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3.8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人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政府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质疑及投诉等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名义进行上述活动,否则投标无效;3.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10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3.1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02日 08:30 至 2020年04月0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6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