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南华镇明水村、南寨子村防洪工程
竞价招标公告
高台南华镇明水村、南寨子村防洪工程,根据高脱贫领办发〔2020〕6号文件及高台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纪要1号(2020年2月18日)文件精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期间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和《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高政办发〔2018〕168号),现决定对高台南华镇明水村、南寨子村防洪工程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张掖市)”发布邀请招标公告,实行竞价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该项目设壹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明水村修建防洪堤2090m,南寨子村加固防洪堤700m,原防洪沟清淤560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2计划工期:90日历天。
1.3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1.4建设地址:***
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1.6招标控制:637274.21元
2、对投标人的要求:
2.1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合法有效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2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持有相关部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
2.3 投标申请人必需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2.4 投标申请人在上传资料时,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承诺书》,其承诺内容包括:投标项目部人员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拒绝资质挂靠,中标后项目部人员全部到岗履职,全面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如有违法行为接受处罚等。对未提供承诺书的企业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2.5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甘肃”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截图,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高台鑫禹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宇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甘肃恒坤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须在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然后按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装订成册(一正两副,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在竞价结束后3工作日内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5、竞价起止时间(公告、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0年4月2日09:00—2020年4月4日18:00。
6、竞价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http://49.4.79.138:1020/f/index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7、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招 标 人:高台县南华镇人民政府
地 址:高台县南华镇
联 系 人:朱成楠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源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联 系 人:王 灿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