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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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佳木斯 |
内 容: | *****心医院 拟单一来源采购媒体广告宣传项目的公示 一、采购单位:*****心医院 二、项目名称:*****心医院广告宣传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四、采购预算:叁拾万元 五、拟单一来源供应商及地址:****日报社,地址:***省*******胜利路**号。 六、采购内容: 序号 名 |
关键词: | 医院 广告 |
佳木斯市中心医院
拟单一来源采购媒体广告宣传项目的公示
一、采购单位:佳木斯市中心医院
二、项目名称:佳木斯市中心医院广告宣传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四、采购预算:叁拾万元
五、拟单一来源供应商及地址:佳木斯市日报社,地址:***
六、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主要需求或功能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1 |
佳木斯日报 |
内容包括名医名院形象宣传、健康科普知识宣传,满足患者就医需求。 |
10 |
12000 |
120,000.00 |
2 |
三江晚报 |
10 |
6000 |
60,000.00 |
|
3 |
掌上佳木斯 |
24 |
5000 |
120,000.00 |
七、单一来源申请理由:佳木斯市中心医院作为本地区、双鸭山地区的区域医疗中心,更应该塑造品牌意识,顺应新时代、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医疗健康方面的高标准、严要求,为百姓的健康而负责,为保证医疗服务行业的良性发展而贡献,而对医院文化及医院工作的良性宣传,将在医院改革建设和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佳木斯日报社是我市主流宣传阵地,是本市唯一一家日报社,具有佳木斯市中心医院采购在权威媒体投放广告宣传的唯一性,与佳木斯市中心医院建立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良好协作关系,全面、深入、准确地宣传医院改革发展、大型活动、重大新闻、文化传播等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巩固医院国家级文明单位成果,培育和树立医院形象,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综上所述,佳木斯市中心医院申请在佳木斯日报社投放叁拾万元广告宣传方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八、专家论证意见:本项目采用的宣传媒体和广告项宣传位置的独特性和唯一性,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第三十一条款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须填写《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意见表》(论证表附后)。
九、论证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
序 号 |
姓 名 |
单 位 |
职 称 |
1 |
丛佩军 |
佳木斯大学 |
|
2 |
王福明 |
机关局 |
|
3 |
张勇 |
中医药大学 |
十、公示期限:2020年4月1日— 2020年4月8日(六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当日)
十一、采购单位:佳木斯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曲媛 电 话:***
地 址:佳木斯市向阳区中山路256号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佳木斯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崔怀宇 电 话:***
地 址:***
十三、异议受理时限:
如有其它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异议书原件(含电子版)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采购单位及采购办,未在公示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送达的异议视为无效异议。
十四、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十五、异议受理方式:
采购单位:佳木斯市中心医院
联 系 人:曲媛 电 话:***
地 址:佳木斯市向阳区中山路256号
邮 编:154002
佳木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张 丹 联系电话***
地 址: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782号政府9号楼807室
邮 编:154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