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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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08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洛阳(luoyang)/其他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河南中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嵩县闫庄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嵩县闫庄镇西程村通村道路硬化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具备谈判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现将谈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嵩县闫庄镇西程村通村道路硬化项目 ;
1.2、项目编号:HNZSLY-2020-0401;
1.3、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价:2020二批批整合资金;505806元;
1.4、建设地点:嵩县闫庄镇境内;
1.5、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1.6、工程概况:嵩县闫庄镇西程村通村道路硬化项目,该项目位于洛阳市嵩县闫庄镇西程村,内容为道路硬化,道路混凝土强度等级C25,路面厚度18cm,总长度1000m,面层宽度4m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8、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10、计划工期:30日历天;
1.11、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企业发展,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无在建项目;
3、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一年则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4、供应商须提供自2019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6、本次采购不联合体,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须知:
4.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20年4月2日-2020年4月7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至嵩县永安街和谐公寓36-1号,逾期不候。
4.2、文件获取时需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8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嵩县永安街和谐公寓36-1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嵩县闫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嵩县闫庄镇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0379-6649000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中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9-66557717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大厦11楼1104室
邮 箱:zslyf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