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亭街道栅溪村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亭街道栅溪村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柯桥区兰亭街道栅溪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绍兴市柯桥区兰亭街道栅溪村民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兰亭街道栅溪村。
2.2规模:村标、小公园,文化礼堂场外、厨房设备及装修厕所,老年活动室修善,停车场,家宴中心,大溏长廊,村委会改造,村标至村村委会沿途小结点、两小池塘、罗园厕所、绿化墙等,便民中心等。招标估算价:工程费用385万元,其中设计费11.55万元包干。
2.3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设计规程及符合甲方要求。施工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符合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计划工期:项目实施期60日历天(含设计及施工工期,中标后的7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效果图)。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内容为从方案设计深化开始至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
其中设计范围包括方案设计深化及论证、初步设计(包括工程经济分析、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内的配合服务。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建筑(含装修)、安装、给排水、消防、景观绿化(含景观小品设计)、照明、布展等专业。项目若涉及特殊专业性子项的,可由中标方委托专业资质设计单位协作完成,设计费用不再增加,并由中标单位承担设计法律责任。根据设计任务书,投标方案有欠缺的情况,投标方案必须根据业主要求作进一步完善。
施工范围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内容及缺陷责任期的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允许组合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为设计方。
3.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投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④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其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为牵头人。
3.2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发改委、人民法院等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投标报名。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 4 月 3 日 16 时前完成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特别提醒: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4.2网上报名只需牵头人报名即可,联合体成员及相关资料请现场提供。
4.3现场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应委派本单位交易员(随带本人身份证)提交资格预审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项目负责人***
4.4入围:按照《绍兴市柯桥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管理的指导意见》执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4.2.2。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绍兴市柯桥区兰亭街道栅溪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宏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兰亭 地 址:绍兴市胜利东路396号13楼
邮 编: 312030 邮 编: 312000
联 系 人: 徐村长 联 系 人***
电 话: 84608056 电 话: 18767567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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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