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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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07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卫生监督所****年集中消毒餐饮具卫生监督 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卫生监督所对****年集中消毒餐饮具卫生监督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 基本情况 (一)招标人:***卫生 |
关键词: | 卫生 |
淳安县卫生监督所2020年集中消毒餐饮具卫生监督
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淳安县卫生监督所对2020年集中消毒餐饮具卫生监督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 基本情况
(一)招标人:淳安县卫生监督所
(二)项目名称:淳安县卫生监督所2020年集中消毒餐饮具卫生监督监测项目
(三)招标项目概况(类别、数量、监测项目、监测时间等):
编号 |
类别 |
份数 |
监测项目 |
检验依据 |
1 |
餐饮具 |
130批次 |
感官、游离性余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大肠菌群、沙门氏菌 |
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 |
(四) 本次标的总价59000.00元
(五) 监督监测及采购要求
1.检测场地:淳安县地域范围内,具体由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于项目实施时另行通知。
2.时间要求:接到检测通知后2天内准备到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场地,取样后半个月内出具检测报告(特殊菌群有特定的培养时间规定除外)。
3.采样要求:依据有关国家卫生标准开展采样检测,并将样品按照采样样品相关标准要求及时送实验室检测。
4.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应具有相关执法效力。
5.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制定的任务清单指派相应检测小组,按期完成检测任务,如中标人未能按期完成任务的,逾期5天以上,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必须经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技术认证。
3.投标人具有先进的检测检验设备,建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资质检验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权威公正,具有法律效力,拥有5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
4.为便于项目合作,投标人必须是在杭州市注册机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承包挂靠的法人、自然人前来竞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 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31日~4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及方式: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1859号五楼508室(邮编:311700),现场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3.报名联系人***
4.联系电话***
5.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至少包括:报名时携带投标申请函、投标期间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投标申请函、投标期间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四、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电话通知
地 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1859号 淳安县卫生监督所四楼会议室
五、开标、评标、定标办法
1.本次招标的评标、开标、决标活动由县卫生监督所小额资产管理小组主持进行,县卫健局小额资产管理监督小组参与现场监督。
2.评标办法:本次招标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按企业介绍、工作业绩、检测资质、项目报价等四项内容进行评价。经评委总评,总得分高者中标。如出现总得分相同者,则由单位采购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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