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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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浙江省 |
经磐安县财政局采购监管科批准(磐财采确临[2020]54号),受磐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对磐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档案密集架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 PACG2020-JZ-002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
四、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磐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档案密集架项目 |
1 | 400000 | 批 | 磐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档案密集架项目 |
五、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地址、售价:
1. 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 至 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地址:***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 在线获取
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 0
七、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04-10 09:30:00
八、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址:***
九、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4-10 09:30:00
十、谈判地址:***
十一、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十二、 其他事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到投标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2、采购人名称:磐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磐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