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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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23 |
地 区: | 内蒙古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万千瓦扩建工程施工监理已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年蒙西地区自用煤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能电字[****]***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自筹**%,贷款**%。为开展开工准备工作,招 |
关键词: | 监理 |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厂2×66万千瓦扩建工程施工监理已经《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2020年蒙西地区自用煤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能电字[2020]15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自筹20%,贷款80%。为开展开工准备工作,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建设地点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山工业园区,紧临金山热电厂一期工程。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厂2×66万千瓦扩建工程全过程施工监理,监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开工前准备阶段(含四通一平)、施工招标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工程施工及调试阶段,试运行生产、竣工验收及交付生产阶段,质保期内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和服务,参加工程达标报优工作等,具体如下一条款。本工程监理服务期为该工程计划工期:2020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和整个项目质保期结束)
(2)招标范围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厂2×66万千瓦扩建工程施工监理,监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开工前准备阶段(含水源、施工电源、道路、场地平整、地基处理、施工降水、临建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审查阶段,工程施工及调试阶段,试生产、竣工验收及交付生产阶段,质保期内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和服务等全部工作。如果项目开展工程达标报优,则参加工达标创优等配合工作。参加设计优化;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以及组织验收资料移交工作;参加招标人组织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的厂家验收。
具体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a、项目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
b、水源、施工电源、道路、地基处理、施工降水、临建等施工准备阶段工作;
c、依据监理规程规范和合同约定对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全部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事项。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调试阶段到整套机组移交生产,以及质保期内的有关消缺和验收工作。
本工程按照有关规范、规程、合同约定等实行全过程监理,即对安全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对质量保证期的监理工作承担责任。
在建设施工前期阶段,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安全文明规划,协助编制工程建设计划,协助进行施工招标,协助进行采购招标,协助签订施工合同和采购合同;在建设实施阶段控制建设的投资、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配合完成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组织资料整理归档及移交等方面的工作;监督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
协调工程建设施工、供货、设计等各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并将“三控、三管、一协调”的工作内容始终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各阶段;按合同和设计文件编制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协助项目单位完成施工总进度计划等。工程试运行消缺完成、所有资料移交完成,并且系统带电正常运行后,在征得建设管理单位同意方可离开现场。若项目开展达标投产、创优等活动时,根据有关通知进行配合工作,直至质保期和创优工作结束。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1.2必须具有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证书。
3.1.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1.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1.5投标人在2014年至2019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1.6投标人须具有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1日承担过总装机容量2000MW及以上火电厂的主体施工监理工作,且独立承担过1个660MW及以上已运行火电项目监理业绩,并提供监理合同原件(包含合同签订时间及主要内容部分)。
3.1.7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50时,下午2:4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西101室工程部)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注:标书费缴纳方式:
1、公对公汇款。
2、个人仅限手机网银汇款。(支付宝、微信不支持对公转账)
3、不支持现金、 刷卡、 支付宝、微信缴费。
账户名称: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01706685052503917
开户行:建行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支行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与爱民街交叉口南卫校北楼三楼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网(http://www.nmgjn.com)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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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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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邮编:010020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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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址:http://www.nmgjn.com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行呼和浩特市玉泉支行营业部 |
账号:/ |
账号:150835733801(保证金账户) |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