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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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07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项目编号:XE****-*** *.项目条件 本项目(***龙观乡龙峰村排水设施工程)已批准建设,业主为******龙观乡龙峰村股份经济**社,现邀请(*******~****年度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水利工程施工参建单位)库中预选名录库内承包商参加。 *.项目概况与实施内容 建设地点:******龙 |
项目编号:XE2020-0211.项目条件本项目(海曙区龙观乡龙峰村排水设施工程)已批准建设,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龙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现邀请(海曙区2020~2021年度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水利工程施工参建单位)库中预选名录库内承包商参加。2.项目概况与实施内容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龙峰村建设规模:新建排洪沟及配套跨渠系建筑物,排洪沟中心线长591m(其中排洪沟沟渠总长571.5m)、跨渠桥涵4座。。建设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工程控制价:1708570元计划工期:90日历天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人员要求:水利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其他要求: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3.参建单位确定由建设单位在工程控制价下浮区间划分为十等分后产生的十一个数值中随机抽取一个下浮率,预选名录库内承包商所报下浮率绝对值最接近的即为参建单位。如果所报下浮率相同,则从所有所报下浮率相同预选名录库内承包商中随机抽取确定。4.报价须知4.1本项目报价下浮率范围为2%—7%。4.2预选名录库内承包商响应函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7日 14 时 30分;提交地点为海光大厦5楼510。4.3提交截止时间即选取开始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建设单位不予受理。5.响应函要求5.1授权委托书;5.2预选名录库内承包商响应函;响应函按规定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须向建设单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未按要求执行,建设单位不予受理。授权委托书和响应函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网站政策法规--区级--序号6:关于印发《海曙区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海资交管办〔2019〕5号)附件6.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龙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龙峰村联 系 人***招标代理单位: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电话:***2020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