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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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广元市中心医院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采购项目名称 **省*******妇产儿童分院磁共振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省*** 公告发布时间 ****-**-** **:** 采购人 **省******* 代理机构名称 **安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 各包供 |
关键词: | 医院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中心医院妇产儿童分院磁共振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8012020000063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广元市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3-31 18:34 |
采购人 | 四川省广元市中心医院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安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符合采购人针对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1)若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2)投标人非投标产品(进口产品)制造厂家还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复印件(授权链条必须完整);(3)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 | 现场报名登记或采用网络报名;网络报名的,报名资料发送至QQ邮箱(332006137@qq.com)招标文件制作费: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标过程中因联系方式*** |
*** | 2020-04-01 09:00到2020-04-08 17:00 |
标书售价(元) | 300 |
标书发售地点 | 四川安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利东街南段27号交通技工学校4F)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0-04-23 10:00 |
开标时间 | 2020-04-23 10:00 |
投标地点 | 四川安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开标地点 | 四川安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 |
预算金额(元) | 14800000 |
招标文件 | |
采购品目名称 | 医用磁共振设备 |
行业划分 | Q8311 |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本项目为广元市中心医院妇产儿童分院磁共振设备采购项目,设备名称:1.5T磁共振设备;数量:1套;磁共振成像系统总体要求:投标机型除满足普通人群诊断外还应满足孕妇及婴幼儿诊断要求,且所投产品通过FDA或CFDA认证的最高档1.5T磁共振机型等其他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 |
备注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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