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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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缙云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就其缙云县茭白专用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编号:JYZFCG(分散)2020-02
二、项目名称:缙云县茭白专用肥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缙云县茭白专用肥采购项目 |
1000 |
吨 |
400.00 |
茭白专用肥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
其中政府补贴1500元/吨(150万元),其余部分农民自付。 |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须有生产许可证与48%(20/10/18)配方肥肥料登记证;
3.谢绝联合体及有违约记录的企业参加投标;
4.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 本项目无须报名,以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招标文件在政采云系统中免费下载获取;
3. 招标公告发布网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sggzy.com)。
八、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投标截止时间
1.本项目于2020年4月21日09时00分磋商响应截止。
十、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方投标无效,投标人可在解密时间结束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
投标方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规定时间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十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4月21日9:00)后60分钟内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须插入CA锁。
十三、其他事项: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进行查阅;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5、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6、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7、在投标文件解密前,请务必检验 CA 锁与所用电脑的兼容性,部分电脑因 CA 驱动未正常安装、USB 接口兼容性差等原因可能造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十四、质疑及投诉: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5、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如锐 联系电话:0578-3019189 传真:***
地址:***
2. 采购人名称:缙云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人联系人:周杨 联系电话***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缙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姚新伟 监督投诉电话:0578-3318985 传真:***
地址:***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