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包头市社会福利院康复器材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20〕10552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PDZC-20001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方式: |
电子评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2、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执照应具有与本项目有关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且供应商具有采购货物相应的供货、售后服务相关方面的能力和良好信誉; (2)单位负责人*** |
*** |
2020年04月01日 09:00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20年04月09日 09:00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
获取文件地址: |
*** |
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A |
0.00 |
7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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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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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地址: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年04月21日 09:20 |
文件递交地址: |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4月21日 09:20 |
开标地址: |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社会福利院 |
采购人地址: |
*** |
采购人联系人*** |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磐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011101201090133535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车站支行 |
行政主管部门: |
- |
项目负责人*** |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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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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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明细清单 |
12898147 |
货物 |
批 |
1.0 |
康复器材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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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标书免费。 2、投标方法 凡已注册的包头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2020年04月01日 09:00至2020年04月09日 09:00 时期间登录包头政府采购网站(http://zfcg.baotou.gov.cn) 响应投标(不需要审核)。如果是未注册为包头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包头政府采购网站办理注册手续,登录后再进行投标响应。在网上响应后,投标请登陆投标书编制软件操作(注:电子评标类项目供应商必须办理ca锁(CA锁办理指引),否则无法上传标书。)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社会福利院、内蒙古磐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特殊声明: 1、此项目属于电子评标试运行项目,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当电子标书递交成功后,请供应商通过“投标书软件”的“导出打印版标书”功能导出一份,打印递交到现场。必须保证电子标书与纸质标书一致性,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当电子评标出现故障时,以纸质标书为准,启动开评标程序。 2、电子标试运行期间,电子开评标故障不影响供应商所有权益。 3、为保障电子标书顺利递交,请各供应商提前5小时上传。 4、根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小于100M。 5、开标时投标人须自带可连wifi的笔记本电脑及CA锁。 6、所有项目时间以采购公告中公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