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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镇东海村凤翔涌连通工程

信息发布日期:2020.03.30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佛山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3.30
截止日期:2020.04.27
地 区:佛山市
内 容: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镇**村**涌连通工程已由******人民政府办公室以顺府常决定【****】*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和镇街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镇**村**涌连通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龙江镇东海村凤翔涌连通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顺府常决定【2019】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和镇街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龙江镇东海村凤翔涌连通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顺德区龙江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龙江镇东海村凤翔涌连通工程,位于龙江镇境内,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新开河部分372m及新建一座桥涵。工程的主要任务为提升片区内河网的蓄引排能力,改善周边水环境。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建混凝土桥涵、两侧打U型板桩支护、浇筑冠梁及底撑梁、不锈钢栏杆制作安装、警示标志安装及施工期间进行围蔽及围堰处理。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招标文件以及招标答疑等。

2.3 计划工期:210个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7848107.68元。

2.5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承包。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包资料移交(归档)、包垃圾清运、包完工清场、包水电费用、包运输、包装卸、包安装、包调试、包检验、包检测等。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1 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务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局门户网站、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资格审查时以现场查询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查询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平台或网站:“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网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等,并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的查询结论为准。如相关网站载明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信息或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须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即,如果在本工程定标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项目中获得中标资格的,本项目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定标前,及时更新或申报拟派项目负责人***

4.6专职安全员:无。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办结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办事指南栏目,咨询电话:***

5.2 报名时间:2020年3月31日0时0分起至2020年4月7日23时29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款或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 1个工作日之前(即2020年4月24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以银行保函或者担保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原件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无需封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4月27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0年4月27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投标交易员)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

授权代理人须具有投标交易员资格。如只有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则法定代表人须具有投标交易员资格。

身份验证方式: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及 凭第二代身份证验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它证件的验证)。

投标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公告栏、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0.5本招标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本公告的权利。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顺之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地    址: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新丰路1号多喜商务中心三层330号

邮    编:

528318

邮    编:

528308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电    话:

13794028218

电    话:

0757-27330790

传    真:

/

传    真:

0757-27330790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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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2020年3月30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顺之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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