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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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20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及***招投标有关规定,经***人民政府集士港办事处批准,现就****年度***集士港镇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单位资格入围(***万(含)-***万(不含))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编号:ZJMAZB*****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主要内容及数量: *、服务周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海曙区招投标有关规定,经海曙区人民政府集士港办事处批准,现就2020年度海曙区集士港镇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单位资格入围(200万(含)-400万(不含))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编号:ZJMAZB20017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主要内容及数量:
1、服务周期:本次招标资格认定有效期为:自2020年5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招标内容:凡单个工程审核价在200万元(含)至400万元(不含)的房建项目、装修项目、市政项目招投标均适用本办法。
3、具体专业要求及数量详见下表:
标项 |
标项(名录)名称 |
资质要求 |
拟入围数量 |
1 |
房建项目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7 |
2 |
装修项目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
7 |
3 |
市政项目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7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注册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相应的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参加房建项目、市政项目的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具有 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① 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区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4、投标人至多同时入围3个镇(乡)、街道同一名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6、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入围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入围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入围候选人资格,且不再后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20年4月17日 15 时 00 分。
(2)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aishu.bidding.gov.cn)“乡镇交易系统”,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
(3)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投标报名,现已停止普通登录报名。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报名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4)CA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方式详见《关于办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证书和电子印章的通知》(http://ggzy.haishu.gov.cn/info.aspx?Id=428001)。
(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6)招标文件每个标项资料费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扣除系统报名时所缴费用外其余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7)若对应标项报名家数不足7家的,则不建立该标项投标资格入围名录库,且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
六、投标保证金:
金额:每个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按投标人提交,不按投标标项提交)
提交形式:支票或电汇(必须以投标人总公司名义提交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收款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资源配置和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集士港支行
帐号:81270101302183640
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17日15时00 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达下述账户时间为准)
退还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特别提示:(1)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担保提交截止时间前存入上述指定银行(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且汇款时备注项目名称,未按上述要求汇款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4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4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大厅开标,邀请投标人派代表(携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议。
注: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于开标时间前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持绿色“甬行码(或健康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递交投标文件,原则上每家投标人派一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且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或未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将拒绝其投标。(提醒事项:疫情期间,投标人须考虑委派人员是否符合地方及交易现场防疫相关规定,如因不符合规定导致无法参与开标活动而产生的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质疑及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
十、监管及投诉受理联系电话***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