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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二路道路工程项目建(构)筑物清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3.30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佛山市招标 道路 工程招标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0.03.30
截止日期:2020.04.30
招标业主: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佛山市
内 容: *.招标条件 南二路道路工程项目建(构)筑物清拆工程 已由******桂城街道办事处 以桂街复(****)***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桂城街道办事处拆迁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二路道路工程项目建(构)筑物清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关键词: 道路 工程招标 路
 
招标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南二路道路工程项目建(构)筑物清拆工程 已由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以 桂街复(2019)46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拆迁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南二路道路工程项目建(构)筑物清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南二路道路工程项目建(构)筑物清拆工程,建筑面积19756.55平方米,包括框架结构、砖木结构、混合结构、围墙、花圃、飘檐及棚栏的拆除,采用人工整体拆除及机械整体拆除方式,机械装卸汽车清运砖渣及其他拆除废料等。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工期约三年,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拆迁任务完成为止,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审批的开工报告为准。本工程包含多个单项工程,单项工程自接到招标人的任务单后开始施工,须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完工。

2.4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南二路道路工程项目建(构)筑物清拆工程,建筑面积19756.55平方米,包括框架结构、砖木结构、混合结构、围墙、花圃、飘檐及棚栏的拆除,采用人工整体拆除及机械整体拆除方式,机械装卸汽车清运砖渣及其他拆除废料等。需要拆除施工的单项工程包括:食出公司、嘉乐园、正盛酒店、金碧楼、资产委、西约铺位、资产委物业及其他等,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招标备案预算价金额为:¥4491494.21元,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为:¥3613123.67元【取招标备案预算价下浮8%后扣除回收价值¥519051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关于加强桂城街道各类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意见》、《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及《南海区建设领域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扬尘防治监管工作方案》等规定的标准、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项目负责人***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企业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企业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6.4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或停止执业或收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尚在其他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4.6.5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6.6投标人企业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失信情形。

4.6.7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3月30日。

投标人可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日起在南海区政府门户网站内的桂城街道办事处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c/index.html)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查阅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或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不需要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7.9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2020年4月28日16时(北京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到账(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详见:《附件一: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7.投标资料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4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20年4月30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迟到的资格审查文件或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2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地址:***

7.3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供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备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复印件除附在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在核查投标人授权代理人的身份时将不予通过验证。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政府门户网站内的桂城街道办事处栏目、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公示结束日前提出,逾期不提出的,不再受理。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投标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拆迁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

邮 编:528200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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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南二路清拆围挡示意图.zip

南二路道路工程项目建(构)筑物清拆清单OK.xlsx

南二路道路工程项目建(构)筑物清拆工程招标文件(定稿)3.26(已填时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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