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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2022年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机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3.30 标签: 吉林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3.30
截止日期:2020.04.24
招标业主:东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区:吉林省
内 容:  **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年-****年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年-****年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机构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正文

  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东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2022年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2022年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SBLB2019-CG6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东丰县发展和改革2020年-2022年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机构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SBLB2019-CG6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2022年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机构采购项目已由东丰县县级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以资质采购D【20200310】-0003号文件批准采购,采购人为东丰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东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2022年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机构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通过本次招标选择5家工程咨询机构,完成东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2022年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工作;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4 服务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5 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3.2依法登记设立,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相关工程咨询资信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组织能力;

3.4具备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的管理制度、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已申报入驻《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

3.5近三年(2016年-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截图证明;

3.10投标人(含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12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期连续至少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应包括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若企业初始缴纳社会保险日期在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之间的,应提供初始日期至2019年12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须查询有效。

3.13本项目拟投入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4.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5.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9时30分,送达地点东丰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二楼(东丰县药业大街2648号,县住建局南侧老民政府局办公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网、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东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东丰县东丰镇东风路3567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东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2依法登记设立,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相关工程咨询资信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组织能力;4具备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的管理制度、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已申报入驻《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5近三年(2016年-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证书,具备近一年(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9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截图证明;10投标人(含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3月31日 09:00 至 2020年04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1号楼11楼1109室会议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1号楼11楼1109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资信证书、营业执照、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站截图、近三年(2016-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①2016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18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项目负责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东丰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二楼(东丰县药业大街2648号,县住建局南侧老民政府局办公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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