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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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15 |
地 区: | 贵州省 |
关键词: | 高速公路 公路 路 |
贵州省遵义至余庆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为有序推进贵州省遵义至余庆高速公路建设工作,筹备开通运营,现决定对贵州省遵义至余庆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服务管理单位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招标,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本项目全长93.858km,设计速度80Km/h,双向四车道。设管理中心1处,养护工区2处,服务区2对、停车区1对,收费站8处。
服务区设计情况:本项目共有2对服务区、1对停车区。具体设计情况如下:
小腮服务区:位于K8+400处,其中左幅占地29.7亩,右幅占地21.2亩,左、右幅总建筑面积均为1936㎡,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均为1685㎡。
乌江服务区:位于K53+300处,其中左幅占地42.16亩,右侧占地44.63亩,左、右幅总建筑面积均为3730㎡,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均为3389㎡。
团溪停车区:位于K80+950处,左、右幅占地均为39.98亩,总建筑面积均为1936㎡,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均为1685㎡。
服务区、停车区的主要设计功能:为过往驾乘人员提供加油、停车、公厕等服务。场区三通一平由招标人实施,服务区、停车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须具备开通运营条件。
全线确定设置3对6座(乌江和小腮服务区)加油站,3对6座综合楼对外招标。团溪停车区2座加油站纳入合同谈判事项。
1.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遵义至余庆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服务项目,包括小腮服务区、乌江服务区、团溪停车区的加油区及非加油区。
1.3 招标内容
⑴ 中标人负责办理加油站的零售资格审批及建设和经营证照手续,负责加油区整体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含加油站站房、工艺管线、罩棚建设及装修、加油站场地铺设),配合完成验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⑵ 中标人负责办理非加油区经营证照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餐饮、超市、汽修等商业经营区域的装修和经营;
⑶ 中标人负责所经营服务区的安保、保洁等(不含服务区内经营性广告及充电设施的配套经营权),相关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⑷ 经营期内的各项税金、资产管理、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的全过程均由中标人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⑸ 经营期满,除加油站的标识、标牌和中标人购置的动产设施外,需将本项目及其全部设施按良好运行状态无偿移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机构。
⑹ 其他:服务区的非加油区综合楼的投资、设计、建设由招标人完成;招标人仅提供加油站建设和经营证照手续办理配合工作;加油站相关设施的建设需在不影响现有总平面规划设计和服务区交通动线设计,且满足设计和验收规范的前提下实施。
1.4 租赁招商经营期限
合作期限为从公路交工并开通运营起算,首签10年,期满优先选择原合作单位续签,后续10年一签,最长不超过遵义至余庆高速公路PPP投资协议约定的30年特许经营期限。
小腮服务区、乌江服务区加油区和非加油区,以及团溪停车区非加油区应与高速公路同步建成并投产。团溪停车区加油区应在高速公路的第1个运营年度末建成投产,否则招标人有终止团溪停车区加油区合作的权力。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小于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如为分支机构,其总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小于人民币1亿元);
2.2 投标人具有经营服务区的资质。具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且合法有效,经营范围须含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或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管理。投标人须具有 《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气)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性证照且合法有效,且含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加油(加气)站经营;
2.3 管理规范,财务运行正常,具有足够的油品供应和经营管理能力,并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财务指标从缴存之日起算);
2.4 信誉良好,无违约经营的不良记录,未被监督管理机构(或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6 符合贵州省及加油站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应于2020年03月30日09时30分至2020年04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延安西路66号商务楼1709室)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4.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4月15日10时30分,请在当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延安西路66号商务楼1709室)。
4.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6. 其他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 投诉、举报
7.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7.1.1 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7.1.2 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7.1.3 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7.1.4 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
7.1.5 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7.1.6 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7.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7.2.1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7.2.2 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7.2.3 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招标人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贵州遵余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芶江镇苟江大道1号4-K栋写字楼
邮 编:563100
电 话:15182524484
联 系 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延安西路66号汇金星力城商务楼1709室
邮 编:550003
电 话:0851-88579825、010-64997351
传 真:010-64997367
联 系 人:范先生、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