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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0年工程施工监理(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3.30 标签: 吉林省招标 监理招标 
加入日期:2020.03.30
截止日期:2020.04.21
招标代理: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区:吉林省
内 容:  *****************受**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经开供热集团****年工程施工监理(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经开供热集团****年工程施工监理(二次) 项目编号:JLFL****
关键词: 监理
 
招标公告正文

  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0年工程施工监理(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0年工程施工监理(二次)

项目编号:JLFL2020-0301-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0年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已由相关批准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0年工程施工监理(二次)

2.2 招标范围:2020年工程施工监理;

2.3工程项目概算:约3000万元。

2.4 招标内容:对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0年热力外网、换热站新建、改造工程及其他工程项目监理,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负责施工单位现场施工质量按照规范、图纸施工,认真检查施工图纸及现场施工材料,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反应情况,采取措施克服施工中的复杂工艺施工,审核施工单位完成竣工验收及审计资料,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监理资料。

2.5 项目地点:长春经开供热集团辖区;

2.6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审计结束为止;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近三年(2017-2019年)有完成类似的项目业绩(可网络查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总监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其中一个专业为总监的专业类别,其余两个专业作为副总监理工程师的专业类别),同时具有高级职称证书;近三年(2017-2019年)有完成类似的项目业绩(可网络查询),并无在建项目。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满足该项目需要。

3.4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申请人不得为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7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7〕57号、吉建管〔2018〕12号)。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10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四.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11:30,下午13:00—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并现场查询企业业绩,核实准确后发放: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提供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总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原件或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职业证书应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其中一个专业为总监的专业类别,其余两个专业作为副总监理工程师的专业类别,同时提供高级职称证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提供)

(5)投标单位缴纳的被授权人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6)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及管理人员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同类或类似业绩证明资料原件或复印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8)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站企业的同类或类似业绩截图(须体现项目名称、中标金额)并加盖单位公章。

(9)未被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列为D级的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按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五、文件发售

5.1发售时间:2020年3月30日—2020年4月3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00—16:00时(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

5.2.发售地点: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5.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5.4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4月21日 13  时 30  分。

6.2开标地点: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3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交不少于招标控制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

电  话:0431-8463430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联系人***

电 话:0431-8110663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3月30日 09:00 至 2020年04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1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1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3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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