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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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20 |
地 区: | 江西省 |
关键词: | 消防车 |
项目概况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和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后【办理事项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发布的有关通知】,方可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4月20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编号:BCG791190127B00B
项目名称: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采购预算:220.5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220.5万元,供应商的报价均不得超过以上限价,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采购需求: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总预算 (万元) |
服务要求 |
水罐消防车 |
1 |
辆 |
220.5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0米高喷车 |
2 |
注:上述产地类型为国内的属于国产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政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20年3月30日起至2020年4月7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定于2020年4月20 日0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4楼第4开标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CA数字证书参加开标活动,CA数字证书须用信封密封,并注明供应商名称、证书编号及所投项目编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只派1名人员(委托代理人)到场,人员之间自觉保持合理间距(一米以上)。参加开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佩戴口罩并提前到达开标厅,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文件中附件),自觉接受开标现场工作人员的入场体温检测并将表格交给工作人员,统一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并报相关部门处理: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将另发补遗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
联系单位: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单位:江西宝利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