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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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07 |
地 区: | 佛山市 |
内 容: | 为充分盘活**镇的公有资产及满足社会租赁需求,我司拟将三宗位于**镇的商铺、公房委托**镇公共**交易中心进行公开竞租(详见下表)。根据**镇公有资产出租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概况、租赁面积及竞租底价 序号 地址 面积 (单位:平方米) 出租单价 (单位:元/㎡/月 |
为充分盘活南山镇的公有资产及满足社会租赁需求,我司拟将三宗位于南山镇的商铺、公房委托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竞租(详见下表)。根据南山镇公有资产出租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概况、租赁面积及竞租底价
序号 |
地址 |
面积 (单位:平方米) |
出租单价 (单位:元/㎡/月) |
竞租底价 (单位:元/年) |
竞租保证金(单位:元) |
发包 年限 |
1 |
南山镇知青路5号 (商铺) |
62.41 |
15 |
11233.8 |
2808.45 |
1年 |
2 |
六和人民路17号之五 (商铺) |
40.32 |
15 |
7257.6 |
1814.4 |
1年 |
3 |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六和禾生圩人民路一座201(公房) |
80.96 |
5 |
4857.6 |
1214.4 |
1年 |
二、报名及竞租要求
(一)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均可参与竞租,不接受联合体。
(二)报名前请先亲临或致电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咨询,地址:三水区南山镇明华新村首层1座3-4号,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
(三)有意参加竞租且符合竞租条件的竞租者,请于2020年3月27日14:00至2020年4月3日17:00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致电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四)竞租保证金缴纳:本次商铺、公房招租项目采用公开竞投方式进行,竞租人须在报名期限内(注:竞租保证金须在2020年4月3日(星期五)17:00前实名到账才能有效)将竞租保证金转入到以下银行账户:
开户名: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佛山农村商业银行三水迳口支行
账号:80020000005307154
竞租人须在汇款或转账凭证上注明本次竞租的项目名称,可简称为“商铺(公房)地址+竞租保证金”。
三、投标方式
本次招租采取公开叫价,在总竞租底价基础上,每次以百元整数倍递增叫价,最终以价高者得的方式进行竞投。
四、竞租时间和地点
拟定竞租时间为2020年4月7日(星期二)上午10:00,竞租会场设在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开标室。报名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租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单据原件及复印件(两份);非报名本人参与竞租需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租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单据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应由竞租人签名并加盖指纹。
五、竞租人须知
(一)中标承租方不得将铺位转租给第三方经营,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可立即收回铺位。营业执照等经营证照由中标人自行办理,竞租物业若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的,出租方不负违约责任。
(二)铺位内不得住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竞租人办理完竞租手续后视同竞租人已到物业现场对物业现状进行确认(确认内容包括建筑物现状、水电现状、其他管理费用等情况),交付物业时中标人不得向出租方就物业现状提出任何异议。铺位交付时间由出租方与中标人自行协商,出租方按交付时物业现状交付给中标人,所有水电报装手续由中标人负责。若铺位存在物业管理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垃圾处理费、卫生费等),由中标人负责支付租赁期内的所有上述费用。竞租中标人在租赁期内必须无条件接受出租方的例行消防检查,若有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出租方可立刻收回铺位。商营店铺,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等经营活动。
(三)铺位(公房)交付均以现状交接,承租人接收房屋后需对商铺(公房)进行维护修缮,加固房屋墙体结构,房梁改建为钢架结构,房顶加盖新瓦。修缮房屋所需费用由承租人自理并自行承担安全责任。租赁期满交还房屋时不得对房屋改造更换部分和更换之门窗等设施(如有)进行破坏性拆除或更换。出租人有权监督和验收房屋维护修缮工程质量。
(四)租赁期内,如遇法律、法规、政策和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拆除或改造租赁土地等原因(非出租方的原因),而致租赁合同需要提前终止的,承租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六、其它
(一)竞租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二)此次商铺及公房均为第一次进行招租,根据我镇公有资产出租管理相关规定,必须2人(含2人)以上报名。
(三)招租竞得人需在竞得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一年的租金),竞得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及三个月的水电保证金(水电保证金按200元/月/间计算)。逾期不签不缴即视为竟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同时将竟得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重新组织招租。非竞得人所交竞租保证金于竞租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招租竞得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交纳当年(第一年)商铺租赁费,次年开始每年在合同签订日前到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交纳当年租赁费,如此类推至合同期满。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合同利益纠纷,出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承租方。
(五)竞租人已报名或已交竞租保证金的统一视为已知悉这份招租公告的全部条文。
七、招租信息发布方式
本次竞租公告在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http://www.ss.gov.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本次商铺、公房的公开竞租由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和解释,如需了解租赁情况,可亲临或致电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咨询,地址:三水区南山镇明华新村首层1座3-4号,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南山镇商铺、公房现场及测绘图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