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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20-1228]驷马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站前路片区供水管道迁改项目设计及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3.27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施工招标招标 设计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0.03.27
截止日期:2020.04.17
招标业主:华南理工大学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驷马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路片区供水管道迁改项目 设计及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驷马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路片区供水管道迁改项目设计及施工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展改革委关于驷马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发改[****]***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
关键词: 施工招标 设计 路
 
招标公告正文

驷马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站前路片区供水管道迁改项目

设计及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驷马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站前路片区供水管道迁改项目设计及施工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驷马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发改[2019]23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广州市荔湾区水务设施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驷马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站前路片区供水管道迁改项目设计及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驷马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站前路片区供水管道迁改项目设计及施工

2.2 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2.3 建设规模:为配合驷马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站前片区)的实施,对阻碍污水管道建设的供水管临时或者永久迁移处理,涉及迁移DN100-600供水管总长约2500米。总投资680万元。

2.4招标内容:

(1)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阶段的方案设计,中标后进行方案及初步设计深化、投资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等后续所有设计和现场服务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2)根据招标人和设计任务书要求进行设计及施工。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项目移交。

(4)负责本工程的管道施工及其路面修复工作,并负责整个施工过程中关掣、开叉、管道试压、冲洗、工程验收手续。

(5)上述工作及设计费、施工工程费用等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耗水费除外,由业主直接向广州市自来水公司支付。

2.5 计划总工期:总工期为130日历天:

(1)设计工期:

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的15天内提交施工设计图纸。

2)在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完成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施工图预算并完成相关部门评审。

(2)施工工期:总工期为 10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

(3)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2年。

2.6招标控制价

(1)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680.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 646.00 万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 34.00 万元。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申请人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穗住建〔2019〕437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3.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其中:

①联合体牵头方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方须承担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

②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方,以设计资质参加投标的企业不超过1 家,以施工资质参加的企业不超过1 家)。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或仅能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

③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

3.5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总体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

①项目总体负责人***

②施工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要求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

③设计项目负责人***

④专职安全员(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配置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建质【2008】91号文规定,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并且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职安全员兼任。

⑤投标登记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承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被其他项目锁定,或没有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⑥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

⑦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

注:①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②小型项目负责人须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

3.6投标登记前,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3)单位负责人***

3.8 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第六章)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且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

4. 关于投资控制

4.1本项目以中标价为上限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施工,中标下浮率作为结算依据;

4.2设计费用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计算。设计部分的投标下浮率作为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以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审定结果为准。注:专业系数1.0,复杂系数1.0,附加系数1.0,最终系数以财政部门审定概算系数为准。

4.3施工工程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施工部分的投标报价下浮率(非竞争费用:如安全文明措施费、余泥渣土运输费等不下浮)及施工合同的计价方式(详见附件合同计价方式,具体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作为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以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4.4投标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投标经济补偿。所有费用投标人自理。

5. 前期咨询服务机构

5.1前期咨询服务机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本次招标前期服务机构为: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5.2 施工图审查服务机构及与之存在隶属关系的机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本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机构为:/。

6.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6.1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6.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6.3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诚信总得分以投标登记的第1天(以招标公告列明的开始接受登记时间为准)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和最近一期“诚信排名>>设计—给排水”中“诚信综合评价”分为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 诚信综合评价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中尚无诚信排名“诚信排名>>设计—给排水” 诚信综合评价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62分计算。

 注:联合体诚信总得分计算方式:将联合体中同一类别的施工或设计联合体成员相对应的诚信分加权平均计算,再汇总获得诚信总得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

7.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4月17 日9时0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有关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操作指南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路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半小时内为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2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2020年4月17 日9时0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3开标室。

8.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开始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8.4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取得回执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8.5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交易平台其他项目锁定进行检查,如果已经锁定,则无法完成投标登记。成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

8.6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修改网上投标登记相关信息。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20年3月 27 日至2020年4月17 日9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9.2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如果各媒体发布的公告内容不一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10.其他

1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投诉处理的原则为:

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及要求,有效打击防范我区在水务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存在恶意围标、串标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向招标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

10.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为不属实的恶意投诉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10.3关于诚信评价监督管理

根据《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及《广州市水务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招标人对不充分履约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企业,按诚信评价标准对其作出处罚,且该评价结果由招标人直接录入诚信评价信息系统,并运用于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

10.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水务设施管理中心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大墩120号 ,联系电话***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州市荔湾区水务设施管理中心    

地  址: 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大墩120号    

联系人***

电  话: 020- 81500538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附楼203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管理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地址:***

电话号码:020-81403299

 

 

 

    招 标 人:广州市荔湾区水务设施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3月27日

 




附件:
1-1、驷马涌可研批复.pdf

1、立项.pdf

3、用地.pdf

2、规划.pdf

招标公告.doc

招标文件.doc

电子招标文件.GZZF

关于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函.pdf

关于确认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能力的函.pdf

8、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6、招标人声明.pdf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doc

9、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7、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关于前期基础资料收集完成的证明.pdf

4、资金来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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