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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三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3.27 标签: 广东省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20.03.27
截止日期:2020.04.10
招标代理: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附件****发售稿.pdf   ************受***土地开发储备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绿能环保发电项目三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绿能环保发电项目三期使用林地可行性
关键词: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附件1 005发售稿.pdf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三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清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三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GDHC2020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清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三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编制项目数量:1项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6.3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4月10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3月30日 08:30 至 2020年04月0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三十号碧水康桥花园五号楼11层09号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磋商文件售价:15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4月10日 09:00 至 2020年04月10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三十号碧水康桥花园五号楼11层09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4月10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三十号碧水康桥花园五号楼11层09号

 

四、其它补充事宜: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3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9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6.4 提供2018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过的财务报告或201912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6.5 提供2019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6.6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7 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6.8 不接受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报价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6.9 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6.10 不接受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分公司,或联合体,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参与正式响应上述6.2-6.8项资料须放入响应文件正本中)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信用信息查询

1、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

2、截止时间:本项目报价截止之日。

3、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打印纸质材料与其他采购文件一起保存。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二、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之规定。

三、本项目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

本项目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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