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一)复杂性:青年创新创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活动,本项目是专门服务于深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的专业项目,需要非常熟悉创新创业服务工作以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并且能及时、长期提供有效服务支撑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运营机构承担该项工作。 龙岗区智汇青创公共服务中心目前已连续两年受我委委托管理运营龙岗区深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的运营工作,并连续两年承担我委创新创业服务项目的运营工作,能为我区青年创新创业过程中所需提供持续服务。 (二)专门性:党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群团组织积极参与改革创新,服务创新创业。团中央要求各级团组织深入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改革创新意识,服务广大青年就业创业。服务青年创新创业已成为联系青年、服务青年工作的重要方式,既要联系得上青年、也要能凝聚服务青年,同时要对青年创新创业的时代背景、政策文件、目的意义等有深刻的认识,具有一定的专门性。 根据区委领导办公会议纪要([2017]40号)议定:龙岗区智汇青创公共服务中心是在区青企协秘书处工作团队的基础上,孵化、成立的公益性机构,具有丰富的创新创业青年和青年企业家的服务经验。同时,已掌握密切联系、凝聚、服务青年的抓手和渠道。 (三)特殊性:青年创新创业是一项系统工程,青年在创新创业过程中,也需要资金、技术、政策等多方面支持,在服务青年创新创业过程势必需要协调、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整合社会资源,服务青年创新创业,既要了解政府工作流程,也要懂市场管理运作,且具备“跨界联合”的思维,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龙岗区智汇青创公共服务中心是属于公益性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在过往服务和运营中,充分发挥深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的品台作用,跨部门整合了相关职能部门的政府公共资源,跨界别链接驻区银行、投融资机构、产业园区等市场服务资源,联合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精准服务青年创新创业。 (四)唯一性:根据区委领导办公会议纪要([2017]40号),会议议定:由团区委作为青创中心的运营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实体平台,并在区青企协秘书处工作团队的基础上,孵化、成立一个公益性机构(深圳市龙岗区智汇青创公共服务中心),由团区委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该公益机构管理运营青创中心。青创中心的筹建及2018、2019年的运营服务工作,均由深圳市龙岗区智汇青创公共服务中心负责。 龙岗区智汇青创公共服务中心根据2017年区委办会议纪要(40)文议定的龙岗区深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运营模式而成立,在过往运营服务过程中组建了较为成熟的服务团队、建立了联系、服务青年的抓手和渠道、积累了丰富的运营服务经验。符合我委创新创业服务项目唯一供应商的预期。 综上,目前市场上的非营利性组织虽多,但由于该项目的复杂性、专门性、特殊性和唯一性,要求供应商具有多年青年创新创业服务工作经验,并且能持续对青年创新创业的时代背景、政策文件、目的意义等进行深刻的了解和研究,能及时、长期承担青年创新创业服务工作。我委对潜在供应商在创新创业服务经验、团队能力及单位性质方面进行了详细考察和比较,深圳市龙岗区智汇青创公共服务中心符合该项目唯一供应商预期。我委决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深圳市龙岗区智汇青创公共服务中心采购该服务项目。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和区委领导办公会议纪要([2017]40号)文件相关精神,我委创新创业服务项目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向“深圳市龙岗区智汇青创公共服务中心”购买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