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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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30 |
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田湾*、*号项目施工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概况 *.*招标编号:TW***JF |
关键词: | 核电 |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田湾7、8号项目施工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TW020JFR081C11506BD/ PYGS-20HDGC020101
2.2项目名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田湾7、8号项目施工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2.3项目概况:田湾78项目施工管理系统应通过按照施工管理系统V3.0 的标准功能和应用模式开展快速部署,规范CNPE 施工管理,辅助提高CNPE 施工技术、进度、质量、成本管理能力;建立施工管理业务数据管理体系,实现业务数据的关联,降低用户获取施工管理相关信息的成本;实现施工管理业务与文档管理的集成,使用户在进行业务操作的同时,可以快速查询相关文档;满足项目管理平台、设计板块/采购板块/调试板块信息系统对施工业务数据的要求。
2.4招标范围:软件实施服务商应至少提供满足项目需要的以下交付物,主要包括定制的应用系统、现场支持服务与售后服务,以及相关文档和软件代码等。软件实施服务商应提供系统软、硬件集成、优化、调试的服务与相关配置文件。
1)应用系统交付
软件实施服务商应交付满足工程公司的业务和技术功能要求,并在ifs 平台基础上构建满足本项目约定的业务需求的应用系统,以及相关程序代码、用户培训和相关文档文件等。软件实施服务商在系统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第三方软件代码或工具须由软件实施服务商免费提供,如果产生任何软件代码的法律纠纷由软件实施服务商负责承担。软件实施服务商给出应用系统部署建议方案,以满足田湾 78 项目部、公司总部的应用需求。
2)服务交付
项目终验后软件实施服务商需提供现场支持服务和售后服务。支持服务是为期一人6个月的专人支持服务;售后服务为1 年质量保证期服务,提供系统升级与维护服务。
3)文档交付
软件实施服务商应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交付相应文档,并以纸质或光盘为载体。交付文档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文档:
管理类文档:包括项目各类计划、组织安排、周报、月报、会议纪要和备忘录等文档。
工程类文档:包括项目各类需求分析、设计、开发与配置、测试、运维与操作等文档。
具体详见技术任务书。
2.5项目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乡田湾核电站现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田湾项目部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初验。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详见技术任务书的要求。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账号:1001294829200007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田湾7、8号项目施工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服务采购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进行同步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在线注册并交纳标书款,上传标书款汇款电子回单、营业执照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签字盖章文件的扫描件(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点击项目报名。报名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20年 3 月 27 日 16:00 — 2020年 4 月 1 日 17:00 (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 4 月 30 日 9:0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应具备5年以上项目经理经历,领导3个以上同类项目,6 年以上同类项目实施经验,10年以上工作经历。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
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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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 邮 编: 100073 联 系 人*** 电 话: 010-63311839 电子邮件*** |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20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