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0.03.27招标公告 > 中华艺术宫消防器材购置项目招标公告GS-2020-0037

中华艺术宫消防器材购置项目招标公告GS-2020-0037

信息发布日期:2020.03.27 标签: 上海市招标 消防器材招标 
加入日期:2020.03.27
截止日期:2020.04.08
地 区:上海市
内 容: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中华艺术宫消防器材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中华艺术宫消防器材购置项目 *. 项目编号:GS-****-**** *.
关键词: 消防器材
 
招标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中华艺术宫消防器材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中华艺术宫消防器材购置项目

2.   项目编号:GS-2020-0037

3.   项目预算:5万元(超出预算作无效标处理)

 

二、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需连续三个月);

3.   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维修和维护机构及经营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服务;

4.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单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截图;

6.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  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   企业三证合一;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被委托人身份证;

4.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截图;

6.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需连续三个月)。

注:响应方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响应方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响应方承担。

 

四、  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法:

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定于2020年03月27日至2020年04月02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到下述招标代理单位进行现场验证、报名并购买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自行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

报名及购买文件地点:上海市长安路803号203室。

 

五、  供应商提交响应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4月08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4月08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长安路803号203室。届时,请供应商委派代表在本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招标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长安路803号203室

联   系   人:翟文娟

电      话:021-62373200

传      真:021-62373380

邮      编:200070

 

采   购   人:上海美术馆

地       址:上南路161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021-20202010-2803

 

如果潜在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磋商文件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或者递交响应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原件)向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