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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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汕头市 |
内 容: | 竞 投 公 告 *****街道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受委托,定于****年*月*日**时**分在东新居委会议室对位于东新居委的长江路紫茵庄**二幢***-***号铺面进行公开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单位(个人)前来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资产性质 |
关键词: | 路 |
竞 投 公 告
汕头市新津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受 委托,定于 2020年4月2日15时00分在东新居委会议室对位于东新居委的长江路紫茵庄西区二幢106-110号铺面进行公开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单位(个人)前来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资产性质 |
面积 |
资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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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新(联社)LX20200011 |
集体资产 |
282.77㎡ |
长江路紫茵庄西区二幢106-110号铺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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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投;以个人名义参加竞投的,必须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二)对于曾经违反《竞投会场纪律》、扰乱竞投秩序,以及对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街道交易中心可拒绝其参加竞投。
(三)其他规定,详见《集体资产交易方案》及《竞投人须知》(附:补充条款)
四、竞投原则:
本次项目采用书面报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登记流程请参考办事指南。
五、公示时间:
2020年03月26日09时00分 至 2020年04月01日17时30分
六、申请时间:
有意竞投者,请于 2020年04月01日17时30分 前到东新社区居委会进行申请登记(节假日除外),否则,不得参加竞投。
七、提交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不须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
(五)、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
八、出租方式:出租方只提供铺面的现状予以出租,今后涉及物业管理等方面工作概由承租方负责;以公开竞价方式(现场书面报价方式),竞价高者中标,如出现多位竞价最高相同者,以抽签形式确定最终中标者。
九、地址及面积:位于汕头市长江路紫茵庄西区二幢106-110号铺面,面积共约282.77平方米。
十、竞标价格:每平方米每月租金竞标底价为人民币陆拾伍元(¥65元)起(竞价以元为单位),竞投价高者中标;涉及租金等税费由中标者承担。
十一、款项收取方式(签订租赁合同时):1、收取合同期前3个月的租金,以后每3个月缴交租金一次,须在应缴租金期首月10日内缴清3个月的租金;2、收取第五年(12个月)的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3、收取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作为水电费保证金。
十二、竞标条件:报名登记时每份需向居委会(经联社)缴交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正(¥29万元)作为竞标保证金,中标者签订合同时多退少补,不中标者1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所缴竞标保证金。
十三、竞标对象:面向社会年满18周岁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法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公开竞标(竞租)。
十四、有意参加竞标(投)者须于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4月1日下午5点前到居委会(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安和街122-123号)缴交竞标保证金每份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正(¥29万元),并办理登记、确认等有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缴款账户开户行:汕头市珠池农村信用合作社陈厝合分社,账号:80020000004896036,户名: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东新经济联合社。
十五、竞投时间及地点:2020年4月2日下午3点准时到东新社区居委会办公楼参加竞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投资格。
十六、中标者应于2020年4月10日前(或按东新经联社的通知时间)与东新经济联合社签订租赁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该中标项目将重新进行竞标),本经济联合社有权扣留该竞标者所缴竞标保证金的20%作为违约金列入本经济联合社集体收入,余款不计利息退还。
十七、租赁合同期满:1、中标者(承租方)应于合同终止当天前将一切动产配套设备等物质搬清,逾期没搬清,视为放弃,归出租方所有(包括装修等),出租方有权直接进入该出租铺面进行管理,并可将该铺面出租他人,同时追收清租金等款项,由此造成一切损失概由中标方(承租方)自行负责;2、中标者(承租方)须结清水电费及办理移交手续后水电费保证金由出租方不计利息退还,否则,所缴水电费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不予退还。
十八、其他说明:1、签订合同时需缴交壹万元(¥10000.00元)作为水电费保证金;2、竞标保证金等款项不接受委托、代缴(代交);3、租赁期间如受道路建设改造及其他影响的,概由承租方自负;4、租赁期间涉及的一切税费等概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十九、本方案解释权属新津街道东新社区居委会(经联社)。
二十、看样:
公有资产营运机构/集体经济组织或街道交易中心不组织交易前踏勘现场活动,竞投人认为有需要的,可自行对交易标的物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特殊情况的可向公有资产营运机构/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协助。
二十一、汕头市新津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查询网址:http://xj.stlhnczcjy.com/
二十二、公有资产营运机构/集体经济组织: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东新经济联社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汕头市新津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