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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兰州青白石互通立交等三条道路及配套设施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3.26 标签: 甘肃省招标 道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0.03.26
截止日期:2020.04.17
招标业主: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招标代理:甘肃中陆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甘肃省
内 容: **青白石互通立交等三条道路及配套设施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ZLJ**-***Z *、项目名称:**青白石互通立交等三条道路及配套设施PPP项目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白石互通立交等三条道路及配套设施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由**省交通运输厅以《关
关键词: 道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兰州青白石互通立交等三条道路及配套设施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项目编号:ZLJ20-007Z


2、项目名称:兰州青白石互通立交等三条道路及配套设施PPP项目


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青白石互通立交等三条道路及配套设施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省道 301 线海石湾至岗子沟公路(川海大桥连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补充批复》(甘交规划〔2017〕82 号)、《关于兰州北绕城东段高速公路盐场堡至什川连接线青白石北互通立交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兰发改〔2016〕35 号)、《关于京藏高速公路海石湾收费站连接道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甘交规划〔2018〕52 号)、《关于红古区综合交通服务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红发改发〔2019〕3 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均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并已经批复,且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由兰州市人民政府以《关于兰州青白石互通立交等三条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兰政函〔2019〕50号)文件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采购人是经兰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为甘肃中陆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项目概况


(1)省道301线海石湾至岗子沟公路川海大桥连接线工程:本项目路线长1.62Km,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 Km /h,路基宽度一般路段为31m,分离式立交路段为40m,下穿铁路路段为28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共设置涵洞433.8m/7道,其中倒虹吸37m/1道,1-4m盖板暗涵63m/2道,1-2.5m盖板明涵333.8m/4道。共设置平面交叉4处,下穿市政府道路框架桥75m/1座,下穿铁路框架桥47.946m/2座,钢管渡槽74.25m/2座。全线设置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里程牌、百米牌等交通安全设施及置照明设施,交通信号共设置3处。共铺植草皮3312m2,种植乔、灌木869株。本项目计划周期为12个月。


(2)兰州北绕城东段高速公路盐场堡至什川连接线青白石北互通立交一期工程:本


项目路线总长6.777公里(盐什路长0.886公里,匝道长5.891公里)。主线(盐什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24.5m的一级公路标准;被交路(北环路)采用设计速度60 Km /h,路基宽29m的市政道路标准;匝道设计速度采用40 Km /h,单向双车道匝道路基宽10.5m,单向单车道匝道宽9m。共设置桥梁741.51m/4 座(含大桥588.47m/2座,中桥153.04m/2座);涵洞13道。本项目计划工期为18个月。


(3)京藏高速公路海石湾收费站连接道路改扩建工程:本项目主线全长11.0 Km,


共设置桥梁825 m/3座,涵洞769m/ 28道,延长现有棚洞45m,平面交叉9处。支线全长2.560 Km,共设置桥梁333m/2座、框架桥60 m /2座、涵洞126m/7道。本项目计划工期为24个月。


(4)综合交通服务基地


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81.45亩,建设内容包括:物流交易市场(2F)、办公综合服务


楼(8F)、后勤服务用房(2F)、仓库用房(2F)、分拣包装加工中心(2F)、冷藏、冷冻仓库、门卫及地磅房、公厕、装卸机具间、维修间、加油加气充电站、室外工程等,本项目计划工期为24个月。


4.2 招标范围


4.2.1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兰州青白石互通立交等三条道路及配套设施PPP项目的社会资本,具体操作模式见本公告4.2.2款。


4.2.2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具体操作模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在该方式下,项目公司将承担项目的投资、建设责任,在 PPP 合同期内对项目资产的运营维护责任,以及在合作期满后的移交责任。


4.2.3本项目运营内容包括:


(1) 项目红线范围内道路、桥梁、涵洞、互通立交及其附属设施的运营和维护;


(2) 综合交通服务基地的运营和管理;


(3) 项目付费方式包括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


4.2.4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5年,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其他规定以PPP合同为准。


4.2.5本PPP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52193.96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额的20%,即30438.79万元,其中政府资本金出资1521.94万元,占资本金的5%,社会资本金出资28916.85万元,占资本金的95%,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自行筹措。


4.2.6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可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若不具备相应资质则由项目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5、申请人资格要求


5.1 申请人具备的经营资格条件包括:


5.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以及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一年度连续三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需自行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2 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16、2017和2018年)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并承诺不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财务状况良好;


5.1.3单位负责人***


5.1.4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融资能力不低于13亿元人民币;


5.1.5 2018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5%,资产负债率指标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为准,投融资能力指标以联合体所有成员总和为准。


5.2资质要求


如社会资本具备相关工程施工资质及能力的,可自行承担本项目相关工程的施工,无须再对本项目相关工程的施工任务另行招标。如社会资本不具备相关工程施工资质及能力,项目公司须对相关工程的施工任务另行招标。对拟自行承担本项目施工的社会资本的资质及能力要求为: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中承担施工责任的联合体成员必须符合本条件;


(2)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各 1 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专业不得相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具有高级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由承担施工责任的联合体成员选派项目经理及总工。


(3)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以下业绩:至少完成过1条(含1条)不少于12Km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3信誉要求


5.3.1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申请人需自行承诺);


5.3.2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所有建设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申请人需自行承诺)。


5.3.3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声明(申请人需自行承诺)。


5.3.4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甘肃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5.3.5申请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3.6凡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2018年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5.3.7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申请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截图。


5.4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5.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5.5.1联合体成员企业(含联合体牵头人)中施工企业有且只有1家。联合体成员中金融机构投资人不得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职责分工、对项目公司的出资比例、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等,并由牵头人负责实际运营管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


5.5.2本项目不接受独立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方或联合体成员以外的其他方成为项目公司的股东(政府发起的政策性基金除外)。


5.5.3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联合体的组成、各方职责分工、各方对项目公司的出资比例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5.5.4联合体牵头人对项目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政府方的出资比例。


5.5.5 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申请人各方均应符合本资格预审公告第5.1、5.3、5.4、5.5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5.5.6联合体拟自行承担本项目的施工的,成员中必须有满足本公告第5.2款要求的企业。


6、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办法为: 合格制 ,且未参与资格预审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 3月 27 日—2020年 4 月 2 日0:00:00-23:59:59。


7.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方式,供应商可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


如资格预审文件需要修改、澄清、更正或采购事项发生变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进行公告,各拟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注意查看“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采购公告栏,如未查看或未及时查看,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0年 4 月 17 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


8.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 1 号)伊真大厦11楼第 四 开标室。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9、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标申请人需自行委托在兰人员为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投标企业出具)。开标期间,投标申请人只能委派一人参加(即委托代理人)。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公告发布时间:5个工作日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55号


联系人***


电  话:0931-8400550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中陆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0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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