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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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09 |
招标业主: | 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新抚区分局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附件*服务需求.doc **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采煤沉陷区积水坑水质污染原因排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采煤沉陷区积水坑水质污染原因排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LNXS/FS/ |
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新抚区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采煤沉陷区积水坑水质污染原因排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采煤沉陷区积水坑水质污染原因排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LNXS/FS/2020-03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新抚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告正文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2.26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4月09日 13: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3月26日 09:00 至 2020年04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抚顺市李石经济开发区高科公寓6-1号门市)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领取/邮件发送
磋商文件售价: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4月09日 13:30 至 2020年04月09日 13: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抚顺经济开发区亿丰中心三号楼四层招投标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4月09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抚顺经济开发区亿丰中心三号楼四层招投标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受 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新抚区分局 委托,对采煤沉陷区积水坑水质污染原因排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NXS/FS/2020-0303)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服务要求 |
数量 |
01 |
采煤沉陷区积水坑水质污染原因排查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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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
否 |
针对现有三处采煤沉陷区积水水质污染状况开展沉陷区积水坑水质污染排查工作 |
1项 |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422600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422600 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具有环境影响评价乙级以上资质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0 年 3月 3日 26 时起至 2020 年 4 月1 日 16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邮件发送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抚顺市李石经济开发区高科公寓6-1号门市)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0 元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鉴于疫情原因,响应政府号召,避免人员密集接触,投标报名可采用现场报名也可采用网上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单位,请将以上加盖公章的材料扫描发到我公司邮箱,并电话通知我公司工作人员,报名合格后,会已网上邮件形式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发送给贵单位。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 2020 年 4 月 9 日 13 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 抚顺经济开发区亿丰中心三号楼四层招投标会议室 。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3月 26日至 2020 年4 月1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