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创国卫厕所和垃圾收集点提升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0022020000053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3-25 18:08 |
采购人 |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中央路59号,联系方式*** |
*** |
四川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万达广场一单元1311-1314号,联系方式***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人:肖女士、黄女士,电话:*** |
***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3、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截止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说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允许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磋商。二、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承诺函和声明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4)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5)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6)2018年度资产负债表或2019年度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或承诺函(说明: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注册不满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2、银行资信证明出具时间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一个月内有效);(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即可)(8)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税收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收据或网银转帐回执单等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资金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收据、网银转帐回执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已缴费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承诺函;(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即可)(11)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 |
2020-03-26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4-01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供应商报名时,应当按照磋商公告的规定提供:1、现场购买:①购买文件人员身份证、②单位介绍信,并携带U盘拷贝电子文档。(其中第①项查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第②项留加盖鲜章的原件)。2、网上购买:获取磋商文件时需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1990412425@qq.com: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②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1)。发送后请致电0832-2196162,再按照提示缴费。报名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载明的电子邮箱*** |
***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万达广场一单元1311-1314号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300.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万达广场一单元1311-1314号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0-04-07 13: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20-04-07 14: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万达广场一单元1311-1314号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04-07 14: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万达广场一单元1311-1314号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文件川财采(2020)28号文件,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预算金额(元) |
1926817.26 |
采购品目名称 |
修缮工程 |
行业划分 |
E501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内江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创国卫厕所和垃圾收集点提升改造工程采购项目,共一个包件。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详见附件。其他要求:本项目需制定符合本项目需求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控制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文明、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及维修服务注:★1、本项目采购产品中如涉及国家强制认证(CCC认证),供应商须承诺所涉及的产品均符合国家强制认证(CCC认证)的相关规定。(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本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三、★质量要求:1、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要求进行施工,达到或超过国家规范和相关质量要求。2、供应商须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提供施工材料,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四、报价要求:1、供应商须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设计技术文件等,编制符合最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最新《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2、供应商须提供符合上述规范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且由供应商造价员盖执业专用章。五、★商务要求:1、付款方式:项目完工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40%的工程款,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30%的工程款,余下的工程款经审计部门审计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2、工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施工并交由采购人验收。3、验收标准:按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4、验收办法:成交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注:带“★”项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磋商可变更内容说明: 除实质性要求负偏离外,本章其他技术、服务内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均为磋商可变更内容。 |
其它补充事宜 |
1、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2、文件售卖咨询:黎女士,电话:0832-2196162;保证金咨询:黎女士,电话:*** |
*** |
1、计划号:内中采提(2020)0043号。;项目总预算:1926817.26元(大写金额:壹佰玖拾贰万陆仟捌佰壹拾柒元贰角陆分)品目编码及名称:B08 修缮工程。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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