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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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关键词: | 农业 |
一、 采购项目编号:临[2020]161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
四、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临安区农业农村局农林水产品质量安全委托定量检测项目 | 1 | 600000 | 项 | 农产品、水产品、林产品定量检测,详见第四章。 |
五、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标项一: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 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 至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2、获取地址:***
3、获取方式: 在线获取
4、磋商文件售价(元): 0
七、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04-02 09:00:00
八、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
九、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4-02 09:00:00
十、 磋商地址:***
十一、 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十二、 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
3、其他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须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
十三、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2、采购人名称: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