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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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15 |
地 区: | 浙江省 |
关键词: | 饮用水 水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长兴县财政局批准,现就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长兴县合溪水库、包漾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方案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ZJZBCCXCG-20-008
2、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长兴县环境保护局编制《合溪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和《包漾河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 1 | 380 | 项 | 根据《湖泊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技术指南》要求,开展合溪水库、包漾河生态安全调查,提交《合溪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含水库生态安全调查和评估内容)、《包漾河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并最终通过专家论证评审。 |
5、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等: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3月2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以下面方式进行招标文件的获取,未在政采云平台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网上获取:申请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会员后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login)通过“项目采购”模块中“项目文件获取”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同时以本公告附件形式发布;下载地址:***
政采云报名成功后请将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并提供本单位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7、投标保证金:无
8、投标说明:
8.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使用政采云平台专用编制工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8.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并上传投标文件。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潜在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8.3潜在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 “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
8.4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9、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9.1本项目于2020年4月15日13:30时投标截止。
9.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9.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政采云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外,还应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或光盘备份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允许供应商采用邮递形式送达(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单位、项目名称、联系电话***
本次采购将于2020年4月15日13:30时在长兴县锦绣路8号4楼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zjcx.gov.cn:8081
12、公告期限及质疑: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下载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13、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联系人:李工、沈工 联系电话***
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陆工 联系电话***
传真:0571-87631300 地址:***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人:佘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4日
电子标-公开招标文件(长兴县合溪水库、包漾河环境保护专项(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方案编制项目)0325发出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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