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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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01 |
地 区: | 日照市 |
内 容: | 单位:人民币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WSWZC***** ***财政局所属潍河治理工程河沙资产处置项目 ****.*****万元 ****.*****万元 ****年*月**日 至****年*月*日 转让方 基本情况 名 称 ***财政局 |
单位:人民币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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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WZC20017 |
五莲县财政局所属潍河治理工程河沙资产处置项目 |
1856.92303万元 |
1856.92303万元 |
2020年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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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名 称 |
五莲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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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五莲县城青岛路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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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
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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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五莲县财政局所属潍河治理工程河沙资产处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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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五莲县于里镇14处与汪湖镇9处潍河河滩及林地地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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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明细 |
详情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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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
该资产现存于潍河河滩及林地下,河道综合治理所清淤出河沙的装运和方量的计算方式,由受让方自行与转让方、河道施工方协商(装车费用按照5元/m³或每台挖掘机300元/小时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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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 披露 |
1、该批资产应严格按照有关文件及评估报告所列条款进行,不得超出购买范围; 2、资产质量以现状为准; 3、受让方须在规定时间内施工完毕; 4、受让方须自行协调所涉及资产运输过程中的各项事宜; 5、方量的计算以实际运量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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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 |
批准单位 |
五莲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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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内容 |
同意五莲县财政局所属资产,以不低于评估价值1856.92303万元的价格挂牌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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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及 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日照华峰资产评估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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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0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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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果 (万元) |
1856.9230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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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单位 |
五莲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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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万元) |
1856.9230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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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 支付方式 |
分期支(首期支付总价款的30%,剩余价款待完成施工进度的20%后结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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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 他条件 |
1、该批资产整体出让,计量方式以现场计量为准且不接受联合购买体受让; 2、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自行承担资产运输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3、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自行承担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所有税费及其他费用; 4、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在签订合同后于30日内将资产运输完毕; 5、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在清表、修施工便道、装卸、运输等操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不得影响河道治理工程的进度; 7、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交易价款及费用; 8、该项目成功受让后,需缴纳验收保证金20万元,该资产在规定时间内运输完毕后无息退还; 9、转让方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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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报名时须提供购买方的资格证明包括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办理报名的还需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保证金回单(购买方名称),出具个人的存款证明(存款余额大于标的价值); 3、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报名时须提供购买方的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保证金回单(购买方公户),购买申请前一个月财务报表(货币资金大于标的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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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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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 |
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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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4月1日17时前缴纳至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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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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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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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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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 | 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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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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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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