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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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24 |
地 区: | 贵州省 |
内 容: | 招 租 公 告 项目编号:WNJY-****-CQ*** 经威宁自治*财政局批准,同时受威宁自治*民政局委托,威宁自治*公共**交易中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于****年*月**日对威宁自治*殡仪馆*、*、*号食堂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标的物基本情况 序号 标 的 位 置 建 |
招 租 公 告
项目编号:WNJY-2020-CQ001
经威宁自治县财政局批准,同时受威宁自治县民政局委托,威宁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于2020年4月24日对威宁自治县殡仪馆1、2、3号食堂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标的物基本情况
序号 |
标 的 |
位 置 |
建筑面积 |
起拍价 |
基本情况 |
1 |
1号食堂 |
威宁自治县六桥街道环城路殡仪馆内 |
约580 |
17.6 |
食堂设置有一个厨房、两个餐厅、储藏室、卫生间,简单装修。 |
2 |
2号食堂 |
约580 |
17.6 |
||
3 |
3号食堂 |
约580 |
17.6 |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标准
1、租赁期限为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招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合同规定为准。
2、租金为现场竞价成交价,租金须在租期开始之前一次性交清,否则将收回承租权。
三、展样、咨询时间
标的物于公告之日起在其所在地展示,竞租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如有疑问可在2020年4月22日17时前向招租人咨询,逾期不再受理。
招租人:威宁自治县民政局
地 址:威宁自治县县府路工能局内
联系方式***
四、竞租人资格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从事餐饮服务的企事业法人;
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违规记录;
3、未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五、报名申请
1、报名程序:竞租人在2020年4月22日17时前足额交纳保证金后,携带银行票据及相关证件于2020年4月16日9时至2020年4月22日17时(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2、报名相关证件:(1)《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还须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3)保证金交纳票据;(4)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违规记录(自行声明、原件);(5)未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须提供查询页面网页截图)。
3、报名地点: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威宁五里岗工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A区四楼A-04室,政府采购股,电话:***
4、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3)保证金交纳账号:
单位名称:威宁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收退专户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宁支行
帐 号: 0705001300000129
(4)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17时00分。
六、竞价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4月24日10时00分
地点: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威宁五里岗工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A区三楼大开标室)
七、竞价规则
1、本次招租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但报价低于起拍价者除外。
2、本次招租竞价时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3、竞租人以举牌方式报价或口头报价,但报价的增价幅度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
4、一个竞租人最多只能竞得一个标的物,竞得后不能参与其他标的物的竞价。
5、本次招租标的物的保留价即起拍价。
八、招租程序
1、发布招租公告,接受报名申请
2、现场竞价
(1)竞租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提前入场并签到,如竞租人委托他人参与竞价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竞价主持人、记录人、招租人、监督人就位;
(2)宣布现场竞价开始,宣读会场纪律、竞价规则和注意事项,并明确提示标的物是否设有保留价;
(3)现场竞价主持人宣布竞租人到场情况;
(4)现场竞价主持人介绍1号标的物基本情况、起拍价、增价幅度;
(5)现场竞价主持人报出起拍价,宣布竞价开始;
(6)竞租人举牌报价或者口头报价,竞租人一经报价不可撤回;
(7)现场竞价主持人确认该竞租人报价后继续竞价;
(8)现场竞价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报价且没有竞租人继续报价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成交,并宣布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9)现场竞价主持人按照标的物序号依次进行竞价,直至全部标的物竞价结束。
3、成交确认
确定竞得人后,招租人与竞得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招租人或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4、结果公示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此次竞价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gzweining.gov.cn/zwgk/xxgkml/index.shtml?url=72784&ClassInfoId=72
784)公示本次招租竞价结果。
九、提示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相关资料与现状不符的以现状为准,本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租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竞租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3、涉及本次竞价标的的工商、卫生、税务等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后续手续时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威宁自治县民政局及威宁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做任何担保。承租人负责承担生产经营产生的税费、水电、通信、物业、装修等一切费用。
4、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须向招租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租赁期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招租人造成房屋结构、装修、门窗、水电等毁损的,由招租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维修费用,超出部分由承租人承担。
5、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市政拆迁或紧急情况时,承租人应积极配合相关政策的落实,招租人不补偿承租人的装修、购置等费用,租赁期限及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6、竞租人应提前确定好意向标的的序号、位置、面积、价格等,现场竞价时须特别注意竞价标的是否与意向标的序号相符,避免错误竞租,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行负责。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须在本项目竞价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交清租金,未按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或未交清租金的视为放弃承租权,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招租人可以按照现场竞价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与其他竞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招租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租。
2、本次招租的委托人威宁自治县民政局为行政单位。
3、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他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均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计息。竞租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不予退还其保证金,招租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的成交资格,并要求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3)竞租人以任何不正当方法干涉、影响竞价活动的;
(4) 竞租人撤回报价的。
4、本次招租竞价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
5、参加竞价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6、在竞价之前,威宁自治县民政局及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对本招租公告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公告视为招租公告的组成部分,与招租公告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威宁自治县民政局及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招租公告》有解释权。
8、招租人: 威宁自治县民政局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