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 2201892003190201be001 |
建设单位: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
工程名称:2020年长春市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维护项目(桥梁维护工程)第01标段监理 |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施工现场状况: |
工程地点:长春市 |
总投资(万元):2400 |
年度投资(万元):0 |
结构类型:其他 |
建筑面积:0 |
地上层数:0 |
地下层数:0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招标范围: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序号 项目名称及标段号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 工程费用估算金额 (万元) 1 2020年长春市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维护项目(桥梁维护工程)第01标段监理 115座桥梁(具体名称详见招标文件)及限高架维护,超载监控系统设施维护(包括41座桥梁,241车道的设施维护) 桥梁外观病害处理及附属设施维修养护、桥梁日常保养小修工作、桥梁涂装粉刷;桥梁巡查工作;桥梁防汛工作。 2400 2 2020年长春市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维护项目(桥梁维护工程)第02标段监理 “两横三纵”快速路系统、37座独立桥维护(具体名称详见招标文件)及卫星路隧道、吉林大路隧道、飞跃路框构运营、电力维护(包括88处箱变日常维护) 桥梁外观病害处理及附属设施维修养护、桥梁日常保养小修工作、桥梁涂装粉刷;隧道运营;电力维护;桥梁巡查工作;桥梁防汛工作。 1400 本项目工程费用估算金额为暂定金额,最终金额以当年实际下达计划为准,以实际工程竣工决算评审值做为支付依据。 2.2 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 2.4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0-04-22 00:00:00.0 至 2020-12-31 00:00:00.0 |
投标企业资质要求:甲级 |
项目总监级别:国家 |
质量要求:合格 |
监理人员要求: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需无在建工程,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监理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其他人员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 具体要求:上述人员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须具有监理员证书或省级及以上执业证书,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附社保证明),无在建工程。(省级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网上备案截图证明材料;不能提供原件的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打印人员信息和监理工程师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与原件效力同等)。提供主要人员无在建承诺书(投标文件内附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承诺书原件) |
监理内容:本项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 |
招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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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截止日期: |
公告说明:1. 招标条件 2020年长春市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维护项目(桥梁维护工程)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计划财务处、长春市财政局城建处批准建设,已具备开工条件,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序号 项目名称及标段号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 工程费用估算金额 (万元) 1 2020年长春市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维护项目(桥梁维护工程)第01标段监理 115座桥梁(具体名称详见招标文件)及限高架维护,超载监控系统设施维护(包括41座桥梁,241车道的设施维护) 桥梁外观病害处理及附属设施维修养护、桥梁日常保养小修工作、桥梁涂装粉刷;桥梁巡查工作;桥梁防汛工作。 2400 2 2020年长春市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维护项目(桥梁维护工程)第02标段监理 “两横三纵”快速路系统、37座独立桥维护(具体名称详见招标文件)及卫星路隧道、吉林大路隧道、飞跃路框构运营、电力维护(包括88处箱变日常维护) 桥梁外观病害处理及附属设施维修养护、桥梁日常保养小修工作、桥梁涂装粉刷;隧道运营;电力维护;桥梁巡查工作;桥梁防汛工作。 1400 本项目工程费用估算金额为暂定金额,最终金额以当年实际下达计划为准,以实际工程竣工决算评审值做为支付依据。 2.2 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 2.4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已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项,且无不良记录。(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建筑业资质延续办理的通知》吉建管【2020】2号) 3.2 监理人员要求: 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需无在建工程,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监理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其他人员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 具体要求:上述人员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须具有监理员证书或省级及以上执业证书,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附社保证明),无在建工程。(省级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网上备案截图证明材料;不能提供原件的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打印人员信息和监理工程师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与原件效力同等)。提供主要人员无在建承诺书(投标文件内附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承诺书原件) 3.3类似业绩的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报名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6年-2018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8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