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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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02 |
招标代理: |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平湖市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港经济开发区**** 、****年度招标代理入围 ,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港经济开发区。 *.*工程范围:**港经济开发区(含管委 |
关键词: | 招标代理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独山港经济开发区2020 、2021年度招标代理入围 ,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地点:独山港经济开发区。
2.2工程范围: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含管委会及下属公司、镇及下属事业单位和各村社区)2020、2021年度拟招标的项目,包括工程以及与工程相关的服务、货物。
2.3代理期限:2020年4月—2021年12月。
2.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2.5本次推荐中标人数为4-6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年检通过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不含暂定级)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0 年 3 月 2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4月 2 日14时 00分,地点为平湖市独山港区社会发展局二楼会议室(独山港镇翁金线星华段388号马路对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发布。
7. 特别说明7.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以银行汇票的形式从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出具,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注:基本账户开户在平湖农商银行独山港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
户名: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专户
账号:201000000329646
开户行:平湖市农商行独山港支行
7.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3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合同期内,招标人实施的政府采购需委托代理机构的,入围代理机构名单参照执行。
7.4疫情期间,请参加投标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支付宝”或“浙里办”APP申领的嘉兴健康码绿码;配合现场体温检测,不超37.2℃。否则拒绝参与投标。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独山港镇翁金线星华段388号
邮 编: 314204
联 系 人***
电 话: 0573- 85636273
传 真: /
电子邮件***
2020年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