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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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14 |
地 区: | 天津市 |
内 容: | *****局**分局机关 ****分局派出所安全管理系统建设 (项目编号:WQCG****-***)公开招标公告 受 *****局**分局机关 委托,**誉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分局派出所安全管理系统建设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 |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机关 公安武清分局派出所安全管理系统建设 (项目编号:WQCG2020-083)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机关 委托,天津誉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公安武清分局派出所安全管理系统建设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公安武清分局派出所安全管理系统建设
2.项目编号:WQCG2020-083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项目预算
273.3672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本项目只接受小微企业参与投标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原件; 2.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副本原件。 3.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4.本地供应商须提供天津市公安局颁发的《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或《公共服务备案受理告知书》,外省、市供应商须提供《进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或《公共服务备案受理告知书》,提供原件。 5.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最新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供应商须提供开标前近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和依法纳税记录原件; 7.本项目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并承诺只在本项目中任职以及开标前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8.若由法人亲自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若由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同时提供该授权人开标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本市的供应商需为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印出的带防伪标识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非本市的供应商需为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印出的带防伪标识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9.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0.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并通过审核,以截图为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03-24 到 2020-03-30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网上获取,每日上午9:00-11:00,14:00-16:00时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由于疫情影响,本项目不再办理现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与项目联系人电话联系,办理网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须提供第五项供应商资质要求的所有资料及汇款单截图、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法人章)、供应商邮箱账号及联系人电话***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4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4-14 14:00
2.开标时间: 2020-04-14 14:0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武清区黄庄街泉昇佳苑83号楼会议室(派出所隔壁)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誉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机关、天津誉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项目需求书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1、文件工本费缴纳的方式: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从投标人账户转出。收取工本费帐户信息 单位名称:天津誉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中信银行天津武清分行 账号:8111401013000459055 收款人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黄庄街泉昇佳苑83号楼107 联系电话***
天津誉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