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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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01 |
地 区: | 平湖市 |
内 容: | **港镇新材料产业园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汇港路—**界)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港镇新材料产业园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汇港路—**界)已由平发改**港投[****]*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港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路 |
独山港镇新材料产业园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汇港路—上海界)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独山港镇新材料产业园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汇港路—上海界)已由平发改独山港投[2020]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工程位于平湖市独山港镇翁金线南侧,西起汇港路,东至上海界。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开挖河道约640m,新建护岸640m。本次招标范围为独山港镇新材料产业园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汇港路—上海界)施工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2本次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246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
(4)拟派项目负责人***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1人);
(6)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0年3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4月1日13时30分,地点为平湖市独山港区社会发展局二楼会议室(独山港镇翁金线星华段388号对面)。(注:由于本次疫情,投标人员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一律不能在开标现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ph.jxzbtb.cn/)发布。
7. 特别说明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递交由投标单位总部基本账户出具的人民币肆万元(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平湖市独山港镇招投标中心(注:基本账户开户在平湖市农商行独山港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并在汇票上注明出票单位、银行账号。
通过电汇、支票、网银、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单位名称: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平湖市农商行独山港支行
开户帐号:201000000329646
7.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3疫情期间,请参加投标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支付宝”或“浙里办”APP申领的嘉兴健康码绿码;配合现场体温检测,不超37.2℃。否则拒绝参与投标。
8. 联系方式***招标人:平湖市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独山港镇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22楼)
邮 编: 314204 邮 编: 3142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 0573-85806165 电 话: 0573-85272555
传 真: / 传 真: 0573-8527255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