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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2020年民用高效清洁取暖产品征集和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参建企业资质资格审查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3.20 标签: 山西省招标 阳泉市招标 改造工程招标 
加入日期:2020.03.20
地 区:阳泉市
内 容:****项目)*******年民用高效清洁取暖产品征集和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参建企业资质资格审查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公室 资金来源: 其它 一、项目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民用高效清洁取暖产品征集和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参建企业资质资格审查入围项目,招标
关键词: 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正文
2020项目)阳泉市2020年民用高效清洁取暖产品征集和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参建企业资质资格审查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阳泉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公室
资金来源: 其它  
一、项目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泉市2020年民用高效清洁取暖产品征集和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参建企业资质资格审查入围项目,招标人为阳泉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阳泉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公室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阳泉市2020年民用高效清洁取暖产品征集和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参建企业资质资格审查入围项目
2.2招标编号:SXXY-ZB-GS-2020017
2.3本项目共分为10个,具体内容如下:
第1(煤改电设备):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蓄热式电暖器、高效直热式电暖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要求:电网配套改造后,户均配电线路容量不低于4.5千瓦。推荐为卧室或客厅选配额定制热量不低于3千瓦/台的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厨房等不经常活动的区域可选用直热式电暖器。
第2:(煤改气设备):燃气锅炉(燃料使用天然气/煤层气)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要求:具有低NOx锅炉能力,保证锅炉NOX排放满足≤30mg/m3,且必须与燃气种类匹配。排放指标满足山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的规定。燃气接口和末端散热器或风机盘管需同步配套安装。采用风机盘管的,宜采用地面或低位送风;农村地区室内散热末端规格按散热功率不低于80W/m2选取配置。
第3:(煤改气设备):燃气采暖热水炉(GB 25034-2010) (燃料使用天然气/煤层气) 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满足燃气取暖炉具产品能效达到2级或1级,燃气接口和末端散热器或风机盘管需同步配套安装。农村地区室内散热末端采用散热器的,标人所产品应符合《民用水暖炉采暖系统安装及验收规范》NY/T 1703的有关规定。采用风机盘管的,宜采用地面或低位送风;农村地区室内散热末端规格按不低于80W/m2选取配置。
第4:甲燃料清洁取暖:甲采暖热水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满足排放标准应对标准燃气取暖产品排放浓度,即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化合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不超过5 mg/m3、35 mg/m3、50 mg/m3、40 μg/m3。农村地区室内散热末端采用散热器的,标人所产品应符合《民用水暖炉采暖系统安装及验收规范》NY/T 1703的有关规定。采用风机盘管的,宜采用地面或低位送风;农村地区室内散热末端规格按不低于80W/m2选取配置。
第5:甲燃料清洁取暖(甲锅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满足排放标准应对标燃气取暖产品排放浓度,即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化合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不超过5 mg/m3、35 mg/m3、50 mg/m3、40 μg/m3。农村地区室内散热末端采用散热器的,标人所产品应符合《民用水暖炉采暖系统安装及验收规范》NY/T 1703的有关规定。采用风机盘管的,宜采用地面或低位送风;农村地区室内散热末端规格按不低于80W/m2选取配置。
第6:生物质燃料清洁取暖(生物质炊事采暖炉具)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要求:供应商所产品应符合《山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的要求。所产品,必须同步提供CO报警器,安装在炉具所在房间的适当位置。农村地区室内散热末端采用散热器的,标人所产品应符合《民用水暖炉采暖系统安装及验收规范》NY/T 1703的有关规定。采用风机盘管的,宜采用地面或低位送风;农村地区室内散热末端规格按不低于80W/m2选取配置。
第7:洁净煤环保节能炉具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要求:供应商所产品应符合环保节能炉具产品及采暖末端符合国家现行《民用水暖煤炉通用技术条件》GB 16154、《民用水暖炉采暖系统安装及验收规范》NY/T 1703等有关标准。所产品,必须同步提供CO报警器,安装在炉具所在房间的适当位置。农村地区室内散热末端采用散热器的,标人所产品应符合《民用水暖炉采暖系统安装及验收规范》NY/T 1703的有关规定。采用风机盘管的,宜采用地面或低位送风;农村地区室内散热末端规格按不低于80W/m2选取配置。
第8:成型生物质颗粒:
采购要求:生物质颗粒类型分为木制、草本秸秆、混合型。成型生物质颗粒,按照户均使用燃料3吨/年的标准核算具体实施量,建立燃料保供机制。生物质颗粒的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生物质成型燃料质量分级》NB/T 34024-2015中1级生物质燃料的要求。
第9:甲
采购要求:甲分为高规格工业甲和锅炉甲燃料,甲燃料的规格、质量应与甲取暖设备须严格匹配,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用甲》GB/T 338、现行行业标准《锅炉用甲燃料通用技术要求》DB14/T 1733等的规定。
第10:洁净型煤
采购要求:洁净型煤分别为蜂窝煤1号和型煤1号,计划改造户平均使用3吨/年的标准建立燃料保供机制,择优选取品质合格、检测达标的产品。洁净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商品煤质量 民用型煤》GB 34170中的各项规定。
2.4招标范围:第1-7采购内容括设备的生产、供应、装、运输、安装及售后服务等;第8-10采购内容括燃料的加工储存、供应、装、运输、抽检及售后服务等。
2.5交货及完成期限:2020年11月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务。
2.6交货地点:招标人地点。
2.7质量要求:招标的货物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第1-7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各供应商在国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理商,具有生产或供应本次招标所需货物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要求配备专职安装负责人***
(2)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理商参加标;
(3)供应商负责人***
(4)供应商有子母关系、资产关联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标,有上述关系的供应商只接受先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5)本次招标活动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标。
3.2第8-10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各供应商在国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理商,具有生产或供应本次招标所需货物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理商参加标;
(3)供应商负责人***
(4)供应商有子母关系、资产关联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标,有上述关系的供应商只接受先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5)本次招标活动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标。
四、以下条件于获取招标文件的必要合格条件:
4.1第1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
(1)生产厂商或理商须提供法定表人身份证或法定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生产厂商或理商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生产厂商或理商须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生产厂商或理商须提供一年内任意一次纳税凭证;
(5)生产厂商或理商须提供同类型货物销售业绩(以合同为准);
(6)生产厂商须提供所产品第三方(CMA/CNAS)出具的检测报告(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所产品第三方(CMA/CNAS)出具的检测报告);
(7)生产厂商须提供所产品中国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所产品中国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生产厂商须提供所产品生产明细表(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所产品生产明细表);
(9)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及厂商营业执照;
注:1、以上证件的原件须携带核查,并提供相对应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红章),并装订成册。
4.2第2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
(1)生产厂商或理商须提供法定表人身份证或法定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生产厂商或理商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生产厂商或理商须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生产厂商或理商须提供一年内任意一次纳税凭证;
(5)生产厂商或理商须提供同类型货物销售业绩(以合同为准);
(6)生产厂商须提供所产品第三方(CMA/CNAS)出具的检测报告(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所产品第三方(CMA/CNAS)出具的检测报告);
(7)生产厂商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生产厂商须提供中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中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C级含以上资质(理商须提供厂商的);
(9)生产厂商须提供所产品生产明细表(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所产品生产明细表);
(10)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及厂商营业执照;
注:1、以上证件的原件须携带核查,并提供相对应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红章),并装订成册。
4.3第3、4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
(1)生产厂商或理商须提供法定表人身份证或法定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生产厂商或理商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生产厂商或理商须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生产厂商或理商须提供一年内任意一次纳税凭证;
(5)生产厂商或理商须提供同类型货物销售业绩(以合同为准);
(6)生产厂商须提供所产品第三方(CMA/CNAS)出具的检测报告(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所产品第三方(CMA/CNAS)出具的检测报告);
(7)生产厂商须提供所产品中国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所产品中国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生产厂商须提供所产品生产明细表(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所产品生产明细表);
(9)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及厂商营业执照;
注:1、以上证件的原件须携带核查,并提供相对应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红章),并装订成册。
4.4第5、6、7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
(1)生产厂商或理商须提供法定表人身份证或法定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生产厂商或理商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生产厂商或理商须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生产厂商或理商须提供一年内任意一次纳税凭证;
(5)生产厂商或理商须提供同类型货物销售业绩(以合同为准);
(6)生产厂商须提供所产品第三方(CMA/CNAS)出具的检测报告(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所产品第三方(CMA/CNAS)出具的检测报告);
(7)生产厂商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生产厂商须提供所产品生产明细表(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所产品生产明细表);
(9)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及厂商营业执照;
注:1、以上证件的原件须携带核查,并提供相对应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红章),并装订成册。
4.5第8、10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
(1)生产厂商或理商须提供法定表人身份证或法定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生产厂商或理商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生产厂商或理商须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生产厂商或理商须提供一年内任意一次纳税凭证;
(5)生产厂商或理商须提供同类型货物销售业绩(以合同为准);
(6)生产厂商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生产厂商须提供所产品生产明细表(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所产品生产明细表);
(8)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及厂商营业执照;
注:1、以上证件的原件须携带核查,并提供相对应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红章),并装订成册。
4.6第9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
(1)生产厂商或理商须提供法定表人身份证或法定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生产厂商或理商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生产厂商或理商须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生产厂商或理商须提供一年内任意一次纳税凭证;
(5)生产厂商或理商须提供同类型货物销售业绩(以合同为准);
(6)生产厂商或理商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甲)》;
(7)生产厂商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生产厂商须提供所产品生产明细表(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所产品生产明细表);
(9)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及厂商营业执照;
注:以上证件的原件须携带核查,并提供相对应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红章),并装订成册。
五、公告发布及公告发布媒介:
5.1公告发布时间 :2020年 3 月 20 日至2020年 3 月 24 日(周六日正常工作)
5.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网上发布。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24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周六日正常上班)。持公告第四款资料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特别提醒:请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务必先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与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ztb20170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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