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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财政局工程监理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3.19 标签: 吉林省招标 长春市招标 监理招标 
加入日期:2020.03.19
截止日期:2020.04.14
地 区:长春市
内 容:*、公告标题:**新区财政局工程监理定点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新区财政局工程监理定点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BHZB-FW-********* *、招标条件 **新区财政局工程监理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新区财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
关键词: 监理
 
招标公告正文
1、公告标题:长春新区财政局工程监理定点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2、公告内容:

长春新区财政局工程监理定点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BHZB-FW-202008004

1、招标条件

长春新区财政局工程监理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新区财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定点单位。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长春新区财政局工程监理定点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及内容:长春新区及高新、北湖、长德、空港经济开发区内监理费35万元(含)以下建设项目的监理服务。

2.3服务地点:长春新区及高新、北湖、长德、空港经济开发区。

2.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5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监理规范及相关要求。

3、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不限制工程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不限制专业),并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3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成立企业提供加盖财务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治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2874506654@qq.com),并同时电话联系代理公司进行确认: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明确被授权人有效联系方式***

(2)企业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副本;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及职称证书;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7)“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外埠企业提供);

(8)加盖公章并有被授权人签字的报名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加盖公章,将扫描件连同以上材料(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上述材料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不接受到付),收件人地址见本公告“七”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净月大街1号万豪世纪广场B座长春开元颐居酒店万豪世纪广场店五楼多功能厅;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新区财政局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人***

电  话:0431-81335709

 

招标代理机构: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2020年3月19日

3、地域类型:县区 4、政府采购编号: BHZB-FW-202008004 5、代理机构名称: 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联系人: 孔德宇 7、办公电话: 0431-85117176 8、联系电话: 18043104255 9、传真: 0431-85117176 10、邮编: 130000 11、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4068号 12、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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